2013年,國家8230億元的消費稅在國家總稅收收入中的占比為6.4%,其中酒類貢獻4%。
近段時間以來,有關部門正在探討將白酒消費稅從生產端轉移到流通端征收的消息在業內引起了熱議。因為這不僅僅關乎白酒消費稅征收環節改變,還將對白酒產業鏈上下游以及各地方政府未來的發展產生不小的影響。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如果該政策落地,一些中小白酒生產企業的壓力會增大,行業集中度會隨之提升,白酒的終端售價也會被推高。而在地方政府層面,白酒產、銷省的稅收收入也將會發生改變。
從生產轉移到流通
近日,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相關部門已經將白酒消費稅的改革方案遞交給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但目前僅能確定的是白酒消費稅的征收環節會發生調整,至于稅基、稅率及征管等細則還不明確。
招商證券食品飲料行業首席分析師董廣陽表示,其最近在走訪中發現,行業協會正在研究將白酒消費稅從生產端轉移到流通端征收的可行性,初步給出的改革方案有兩種,一種是實行消費稅不再從廠家征收,改為從批零端征收,可能會率先在河北等地進行試點;另外一種是實行酒瓶完稅標簽,類似食品質量QS認證標簽,可能會在海南開始試點。
中國酒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白酒消費稅改革已經提上日程,是今年白酒分會工作的重點。開展這項工作的原因是,配合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開展財稅體制改革。不過,當記者問及為何改以及如何改時,對方表示在方案公布之前不便向外透露。
董廣陽說,白酒消費稅改革與我國財稅體制改革密切相關,目的是調節中央與地方的收入比例。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今年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提出要合理確定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把適合作為地方收入的稅種下劃給地方,在稅政管理權限方面給地方適當放權。
“目前在財政收入上,地方與中央平分,但是在財政支出上地方則承擔了主要責任,因此當前地方政府都面臨著尋找新財政收入來源的問題,而之前消費稅主要上繳給中央,所以探討從生產環節轉移到流通環節征收,就是為了適應財稅體制改革。”董廣陽分析說。
財稅專家賈康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營改增全面實施之后,消費稅改革會隨之啟動,在此背景下,消費稅會成為地方政府的一個穩定收入來源。
資料顯示,我國消費稅自1994年執行以來,中間經歷了多次完善。在白酒方面,2001年開始實行從價、從量的復合征稅方式,消費稅率為糧食類白酒按出廠價的25%、薯類白酒按照出廠價的15%征收,然后每斤再征收0.5元。2006年,國家取消了糧食類和薯類的差別稅率,統一為20%。2009年,為了防止白酒企業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對外銷售白酒從而避稅,國家規定消費稅計稅價格如果低于白酒銷售單位對外售價的70%,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將由稅務部門在白酒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到70%范圍內自行核定。
此外,“誰消費、誰交稅”是國際慣例,在發達國家,消費稅是按照價外稅的形式征收。如美國酒類產品的平均稅率為15%左右,日本方面為8%,法國則執行從量計稅,烈性酒每500ml40法郎(1法郎約等于1.265元人民幣),因此,我國白酒消費稅改革還有與國際看齊的意思。董廣陽表示。
阻力大還是動力大
雖然不少國家是從流通環節征收酒的消費稅,但我國之前那么多年沒采用是有著特殊原因。
銀河證券在研報中分析說,不同于國際上以在流通環節征稅為主,我國白酒此前一直在生產端征稅,這是因為在流通環節征稅難度比較大,涉及到終端的誠信度、各地經濟情況差異等諸多因素。
業內人士分析說,零售終端的數量要遠遠大于酒廠的數量,過去稅務部門只用盯著酒廠就行,但若向流通環節征稅,就需要向街邊店、夫妻小店等流通渠道催繳,要弄清楚他們賣了多少瓶酒、賣了什么價位的酒,難度會增大不少。
正一堂戰略咨詢公司董事長楊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和國外不同,我國有自身的特殊性。我國的市場消費環境遠沒有國外那么成熟,此外我國消費的升級也沒有那么快,如果貿然在流通環節征稅,消費者購買酒的熱情會受到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現在的方案,從生產端向流通端轉移,我國白酒生產大省和白酒消費大省下一步在獲得白酒消費稅收方面也會出現一定差異。
“過去,白酒都在生產端征收消費稅,這意味著瀘州老窖產地在四川瀘州,每賣一瓶瀘州老窖都是四川在收稅。如果消費者在北京購買了一瓶瀘州老窖,當地的政府只能征收增值稅,征不了消費稅。如果改為從流通環節征收,意味著下一步消費者在北京購買,北京會有利好。”楊光告訴記者。
據山東溫和酒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肖竹青介紹,過去由于在酒廠征消費稅,當地酒廠對政府稅收的貢獻力度大,地方政府為了保護本地酒廠,爭相打壓外地酒廠,想方設法不讓外地酒廠進入。而如果能在流通渠道征稅,地方政府就不需要去保護當地酒企,這會推動不少省份實現公平競爭。
但地方政府之所以打壓外地酒廠,是因為有利益,這也意味著如果推行向流通環節征稅,也會遇到來自地方政府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