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臨近元旦,很多人關注的茅臺酒價格問題終于落靴。當日,貴州茅臺發布公告稱,為更好地統籌兼顧各種因素,公司自2018年起適當上調茅臺酒的產品價格,平均上調幅度18%左右。
為什么上調幅度是18%?而不是10%,或者30%呢?實際上,18%或許正是茅臺酒提價幅度的明智選擇。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有以下幾種可能:
1、從歷史來看,18%基本符合茅臺酒歷次調價的基本水平
先來看茅臺酒歷次調價的情況,基本上提價幅度在10-20%左右,只有2012年初一次調價幅度超過33%,因此18%的調價幅度基本符合茅臺“適當幅度”的慣例。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提價33的的背景是“黃金十年”催生的全行業性提價,茅臺酒的價格與競品的價格空間壓縮低,茅臺需要“跨一大步”,既拉開與競品的距離,而且茅臺酒價格已經炒到近2000元,出廠與零售差價1200多元,需要廠家調控市場供求價格。
2、從茅臺酒價格來看,調價幅度確保了茅臺酒出廠價在1000元以下
按照調價前的819元/瓶,加上約18%的幅度,可以得出出廠價調整后預計在969元/瓶,確保了茅臺酒價格在1000元以下,可能有兩方面的考量:
一方面為茅臺酒鞏固價格基礎,利用供不應求為茅臺酒踩實最靠近1000元的價格,未來一旦再次出現2012年類似的行業沖擊,那么茅臺也將堅守1000元左右的價格。
另一方面,1000元/瓶的價格對于處在“不可描述”的公眾輿論的高端白酒來講,很可能是一種“心理障礙”。如果考慮到茅臺酒供求已經到了需要“搶火車票”的現狀,以及競品頻繁提價的背景,茅臺出廠價邁的太快,一舉突破1000元,很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關注。
這一點從2013年茅臺指標外供貨價位999元/瓶,而沒有突破1000可見一斑。顯然,對于將茅臺酒價格視為“政治問題”的高層來講,可能有這一層面的考量。
3、茅臺承諾繼續限價(1299?1499?)的需求
本屆經銷商大會上,對于提價,茅臺高層也反復強調不能炒茅臺酒,茅臺酒是用來喝的,對于限價銷售存在1299、1499元的說法,不管是那個價格,都決定了出廠價不能太高,否則經銷商按限價銷售的動力就減弱了,即按照順價銷售的經銷商仍然有300元-500元的利潤,即使看到不按照廠家規定的經銷商獲得更高的利潤也不眼紅。
實際上,茅臺近年來在價格層面圍繞經銷商一直在做兩件事:1、讓經銷商獲得更多的利潤,以彌補2012-2015年的虧空,保持經銷商對茅臺的積極性;2、優化和提高經銷商水平,本屆大會上又對經銷商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袁、李二人在這方面也是妙語連珠,例如不能葛優躺等。
從上述兩點來看,無論哪一點,茅臺都有理由讓經銷商拿大頭。
4、18%本身是一個概數
茅臺官方在提及漲價幅度的時候用平均,從茅臺酒來看,53度的議價能力明顯高于43度,但53度一酒難求,4 3度還尚且能夠有一定的供應,因此18%可能意味著兩種茅臺酒調價幅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