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飲食文化中的一個分支,卻是文化百花園中的一朵奇葩。酒文化既有酒自身的物質特征,也有品酒所形成的精神內涵,是制酒飲酒活動過程中形成的特定文化形態。酒文化在中國源遠流長,而各個時代的酒文化也被打上了時代的烙印。在當今和諧社會的發展中,因為酒駕事故頻發,如何用酒道來引領酒文化的良好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酒道與傳統酒文化的發展
“道”是我國古代哲學中的基本概念,“道”是事物的基本規律,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道。茶有茶道,武有武道,酒,亦有酒道。中國古代的“酒道”,精髓就是“中和”二字,主張對酒無嗜飲,這與莊子的無所貪酒的說法有異曲同工之妙。莊子主張飲酒有節,酒可以飲,但要飲而不過,飲而不貪,飲似若未飲,絕不可太過,故謂之“和”;和就是平和諧調,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飲酒要飲到不影響身心,恰到好處,有樂而不誤事,才能被稱之為“和”。
酒德。我國自古以來就強調酒德,酒德即指飲酒要有節制。東漢時期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就說到:“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兇所造也。”這一定義是從酒的社會功能角度作出的。就,本來義為趨向,在這里,也有“促進”和“刺激”之義。即是說,酒既是人們精神生活的一種需要,又是一種能促進或刺激人們情緒,從而造吉兇之物。如何能使飲酒行為掌握得恰到好處,那就要靠“人性之善惡”,也就是酒德了。
健康!蛾愱褌鳌分刑岬“吾常譬酒之猶水,亦可以濟舟,亦可以覆舟”。酒,作為一種物質文化形態,既有其正面功能,又有其負面影響。只有同時看到這正負兩個方面的影響才能真正地了解酒的性質。“面曲之酒,少飲則和血行氣,壯神御寒,消愁遣興;痛飲則傷神耗血,損胃亡精,生痰動火。”酒的醫學功能不能忽視,但是它過量飲用帶來的傷害也是不容忽視。
縱觀我國酒文化的歷史,酒在人們生活中的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無論是婚喪嫁娶,還是節日慶祝,亦或是故友重逢或者憂思難忘,都離不開一個酒字。我國酒的歷史上至夏商,直至當今社會。唐朝時李白斗酒詩百篇,更有“百年三萬六千日,一日需飲三百杯”。宋時陸游有詩曰“一飲五百年,一醉三千秋”。
當今中國的人情關系網和酒桌文化決定了酒桌上的飲酒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有“不會喝酒,前途沒有”、“人在江湖走,哪能不喝酒”等言論。“醉酒”、“拼酒”這種低俗的酒文化的流行不能適應我們當今社會的發展,因此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也影響著社會發展和進步,酒駕就是在當今社會中因為酗酒而造成惡劣影響的社會問題之一。以酒道引領酒文化的正確發展,促進人們對酒駕事故頻發的反思,正確地對待飲酒已經迫在眉睫。
很明顯酒駕已經入刑,可是酒駕入刑真的能夠解決我們的酒駕問題嗎?換言之,法律是剛性的,文化是柔性的。剛柔本就矛盾,在這種矛盾中怎么去尋求平衡,我們的酒文化應該何去何從呢?
“酒駕“對我國酒文化的發展影響
正是由于人們對酒文化內涵的誤解,導致了我國酒文化出現低俗的現象,而缺少了古代“斗酒詩百篇”的情懷與“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性,古人飲酒是講究天時、人和的,他們講究飲酒的情趣,注重“品”而不是毫無節制的“如牛飲水”般的灌酒。然而酒文化發展到當今,不能適應當今社會的快節奏生活,人們本就對酒文化一知半解不能完全參透,加上酒文化與興起的汽車文化的發展出現交集產生矛盾。由此“酒駕”便出現,而且波及范圍不斷擴大,影響了酒文化與社會的發展。人們也開始關注酒駕與中國酒文化的發展。
雖然人們認識到酒駕是由于酒文化的發展出現了問題,也在著力的解決,但是在現實中,根除醉酒駕駛應從文化、社會、法律三個層面同時入手,引導風氣,凈化人心營造良好的社會大環境,再輔之以嚴刑,多管齊下,從源頭上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方為上策,而不能單純的只解決表面的問題。
所以酒駕入刑并不能從根本上撼動中國的酒文化,不過卻可以為酒文化加上一根保險絲,或者是加上一道柵欄。但是法律是剛性的,文化是柔性的,如果文化不跟著法律做出相應的變化就會侵蝕相應的法律。酒文化的負面影響無疑給治理酒駕帶來了阻力。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人們對于酒文化的負面影響認識不足,尤其是對城市的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認識不足,這導致人們對酒后駕駛往往有一種非常寬容的態度或者是抱有一種僥幸心理。另一方面,一個是傳統文化巨大的慣性,一個是人們對于自覺遵守某個制度的惰性,兩者結合起來,可能就會對人們形某個制度形成影響,甚至還有部分人心里是抵觸的。
我們要全面認識酒的性質,弘揚中華民族酒道之魂,促進酒文化更好的發展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同時我們要潛心的學習、研究我國的酒文化,明確我國酒文化的精髓,明確當今社會的發展趨勢。以酒道引領我國酒文化的發展,讓我們的酒文化與我們當今的社會發展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