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再次細讀德美教授幾年前寫的《制約中國本土葡萄酒生產的幾個潛在因素》,感觸頗多。從事葡萄酒生產行業已近十年,從東北到河北,再到新疆,見證過各產區政府和企業、酒莊為振興葡萄酒產業做出的各種努力,更多的是國內葡萄酒人尤其是在一線為提高國產酒品質而不懈奮斗的釀酒師和生產者。
十幾年來國產酒行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不管從規模產量、品質質量,還是各企業生產裝備、從業人員素質,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不得不承認,在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相比于世界各大產區,國產酒還存在以下限制因素,謹作為補充:
一、成本問題:與進口酒之間的競爭
目前從國際貿易的趨勢來看,世界變得越來越平了。曾幾何時,葡萄酒、烈性酒及奢侈品等都作為特殊項目被課以重稅。2010年后,世界各國之間開始或完成了新一輪的FTA談判,TPP、TTIP、中韓、中澳、中國—東盟、中歐等自貿協定都已經簽訂或者開始實施。其中中澳、中韓FTA等已經于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進入中國的澳洲葡萄酒將在未來的5年里逐步削減為零。
可以預見在未來的五到十年,進口酒在中國,可能在質量或是價格方面,會更有競爭力。事實上,在歐美很多10美元(約65元)左右酒品質量要高于100元左右的國產酒。
原酒成本分析:目前國產酒莊原酒生產成本(僅以原料和一般加工費用計算,不包括酒莊固定和運營成本)應該在7000—23000元(入桶)/噸左右;進口原酒成本一般也在7000—22000元(入桶)/噸,成本相差不大。但在國內勞動力成本和土地成本上移,進口酒關稅降低的背景下,國產酒如果依然走老路,那么,在成本方面將逐漸趨于劣勢。這對國產酒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挑戰。
二、農民種植意愿:與其他經濟作物的競爭
與世界其他產區相比,我們比較有中國特色的是葡萄園一般都是交給農民(土地所有者)去種,這樣做的目的是在于酒莊可以從復雜的農民利益和關系糾葛中抽身,只需要付給葡萄款即可;弊病在于酒莊無法把控原料質量,釀酒師的意圖無法傳達到田間。另外一個重大的威脅是葡萄園面臨其他經濟作物的競爭,如果短期內種植葡萄的收益無法保證優于其他作物,農民會毫不猶豫的砍掉葡萄改種其他作物。
選取幾個典型的作物比較。一個是蘋果,蘋果畝產一般在2—3噸/畝,收益在0.8—1.2萬元/畝,扣除勞動力、農資等成本后純收益應該在0.5—0.8萬元/畝,基本一家農戶可以管理10畝蘋果園,年收入在5—8萬元/年;
一個是玉米,玉米畝產在0.8噸/畝,收益在0.096萬元/畝,扣除農機、農資等成本后純收益應該在0.08萬元/畝,基本一家農戶可以管理50畝(機械化),年收入也可在4萬元/年,且可雙季輪作,加上冬小麥,年收入應該也可在6—8萬元/年;
再看釀酒葡萄,普通釀酒葡萄畝產一般在1—1.5噸/畝,價格大約在1.5—2.5元/KG;優質釀酒葡萄畝產一般在0.6—0.8噸/畝,價格在3—5元/KG。扣除勞動力、農資等成本后普通釀酒葡萄純收益應該在0.15—0.18萬元/畝;優質釀酒葡萄在0.18—0.25萬元/畝(國內釀酒葡萄基本都需要埋土,僅此一項就需多支出大約250—400元/畝的成本),基本上一家農戶一般可管理15畝葡萄園,年純收入應該在2—3.5萬元/年。
由此可見,在其他經濟作物的優勢競爭下,釀酒葡萄種植處于絕對劣勢地位,這應該也是近些年國內各大產區不停傳出農戶砍掉葡萄樹,消滅葡萄園的原因之一。
怎么協調農戶和酒企的關系,成為酒企和當地政府必修課之一。
三、土地所有:影響國產酒發展的終極問題
眾所周知,我國實行的是土地集體所有制,在法理上農村集體和農民是土地的所有者。這時就造成了困惑中國所有釀酒師的一個世紀難題:就是農民的短期視野和在法理上的所有權,與酒莊、釀酒師追求產品高品質之間的矛盾。葡萄園在建園的前十年,基本上都是投入大于產出,且生產的葡萄品質一般并不能釀造優質葡萄酒,所以酒莊和釀酒師看到的是十年以后葡萄園的產出;而農民都是小本經營,需要保障的是他每一年的收入,他無法看到十年以后,這是酒莊或者公司+農戶模式面臨的困境,這是第一種情況;
第二種模式是酒莊依靠政府的力量征收了農民的土地,一般是50年的土地使用權。這一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和農戶之間的矛盾,但是還有兩個隱患:1、土地征收后,其實土地的所有者農民并不會離開土地,一般的情況是酒莊繼續雇傭農民來管理原來的土地。而國內的大多數產區都位于北方和中西部,農民除了土地并沒有其他的經濟來源,所以在道德層面無形中酒莊就需要承擔起失地農民的生活,這在管理和成本都會極大增加酒莊的負擔;二是50年的土地使用權,酒莊并沒有葡萄園的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是否續權、能否續權都是極大地未知數,這極大限制了酒莊對葡萄園的長期投入。而恰恰葡萄園的長期投入又至關重要,國外的大多數知名產區和葡萄園都有幾十年、上百年的樹齡的建園歷史。
在此種體制下,政府對地方葡萄酒產業的支持和統籌規劃,就顯得尤為重要。
四、埋土防寒:國內產區的先天不足
我國葡萄酒產區大多數位于埋土防寒線以北,如果冬季不埋土,釀酒葡萄會在嚴寒中凍死。埋土防寒在三個方面影響國產酒的品質和成本:
1、埋土對樹體的影響。埋土時需施加外力把葡萄樹放倒,會導致葡萄樹受傷,而且受傷程度會隨著樹齡的增長而加重。我曾經在河北、新疆見過不少本來應該在壯年期的葡萄園,由于埋土或者凍害的原因導致大面積的缺株、斷壟;
2、埋土對機械化種植的影響。為了適應埋土防寒的需求和提高品質,各產區的葡萄架式多由多主蔓扇形改為單臂獨龍干架式,少部分地區也在探索使用旋耕設備輔助埋土,但是機械化生產普及程度卻還是比較低,像上架、定梢、打頭、采摘、埋土等工作均無法使用機械完成;
3、埋土對葡萄酒成本的影響。埋土是葡萄園管理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也是極耗人工成本的一項工作。像我目前所在的新疆吐魯番產區,冬季埋土、春季出土兩項工作共計需花費400元/畝左右,其他工價比較低的產區,也需花費250元/畝左右。僅此一項就會導致國產酒每瓶酒的成本增加0.3—0.5元。
目前國內許多專家和專業院校,為解決埋土所存在的問題,在進行有益的探索,期待更普及更有效的解決方案。
居安思危,國產酒能夠一步一步走到現在實屬不易。上述幾個方面的問題也只是目前面臨的困難,我相信在國內相關政府機構、科研院校、協會和諸多有識之士的努力下,上述問題會得到逐一解決,迎來中國葡萄酒長遠、堅實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