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知名大商的倒閉傳言、中小型商貿企業的掙扎圖存,都給調整期內商業企業生存狀況做了真實注腳。盡管在目前的商業環境之下,傳統代理商的角色依然不可或缺,但其受到電商平臺的沖擊、受到渠道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卻是真實存在。
與傳統代理商紛紛謀求轉型、甚至于退出代理體制不同,依托于互聯網平臺、移動互聯網平臺之上的個體“微商”,卻呈現出井噴之勢。對于白酒行業數量眾多的傳統代理商而言,“網商”、“微商”的發展趨向與商業模式無疑可為其提供轉型期的絕佳參考。
微商業步入2.0時代
從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從微博到微信,實際上,個體商業者的電商模態,已經發展到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以淘寶網為代表的B2C模式無疑是個人網絡商業的最早模態,而最近一二年間“雙11”的熱銷也使淘寶、天貓繼續維持最有熱度的電商平臺地位。
“淘寶網店是發展時間最長的,可為個人提供商業經營的電商化平臺。”酒類營銷專家呂正春認為,在互聯網時代,淘寶的B2C模式為諸多個人創業者提供了一個絕佳平臺——它初期門檻相對較低,而其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商業企業的容納度又最高。
實際上,在淘寶發展的初期階段,白酒行業依然處于所謂黃金十年之內,傳統代理制是保持行業高速發展的基石。
呂正春認為,在淘寶發展初期,涉足其上的多為具有超前意識的經銷商,但其作用,也僅限于占位——“直到今天為止,線下銷售依然是酒業的主流,在淘寶發展初期,其能夠為酒行業貢獻的銷售額還很小。”
在這種情況下,個別網商所開的售賣酒類產品的網店,也僅作為一個類別補充到淘寶之中。而業界人士認為,這種狀況也與白酒銷售的即時性有關。網店銷售的滯后性無法做到即時送達。
其后淘寶的發展產生了分化——更多的企業在意識到電商的作用之后,投身其中,而一貫以大雜燴形象出現的淘寶,無法承擔為更多規模企業提供品牌化電商平臺的重任,天貓應運而生。一位白酒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天貓已經成為酒業生產企業、大型商貿企業實現電商化的首選平臺之一,酒業知名電商平臺酒仙網也為諸多生產企業代理運營天貓旗艦店。而淘寶日益成為個體電商的匯聚之地,其在酒業電商化中所起到的作用日漸減弱。
2006年,美國TWITTER開始推出微博客服務,這股風潮很快席卷中國。2009年,新浪微博、騰訊微博、鳳凰網微博等紛紛上線,成為中國移動互聯網初始時代最有熱度的社交化媒體。
截止到2011年底,新浪微博、騰訊微博等注冊人數都超過3億,在如此龐大的消費基數之下,如何將其商業化就成為一個重要方向。
“微博時代最為重要的商業成果,就是形成了諸多大V,并有利用其影響力轉化為商業盈利能力的案例。”一位專注研究互聯網營銷的業界人士表示,微博商業化曾是行業關注的重要方向,但最終微博平臺在商業化上的努力,更多體現于在推廣與宣傳層面——因其沒有形成配套的移動支付對接標準。
2011年,微信開始取代微博,成為最為活躍的社交媒體平臺。雖然同為社交媒體,但是按照業界人士的說法,微博是“強媒體,弱關系”,而微信則是“強關系,弱媒體”,憑著這樣的屬性,借助于“朋友圈”的聚合作用,微信平臺后來居上,緊隨微信火爆的背后,則是其商業化的進程。
“朋友圈”的展示推廣作用、支付接口的對接,微店的推出,都讓微信平臺的商業化水到渠成。
社交化延伸的圈層營銷
實際上,依托于移動互聯網之上出現的微商模式,無論是之前的微博還是之后的微信,都是一種社交化媒體延伸的圈層商業模式。
“微信是朋友之間聚合、交流的移動互聯平臺,這樣就形成了一定的圈層。”有營銷專家表示,微信等移動互聯網社交媒體平臺打破了實體圈層之間的距離空間限制,為商品的推廣與轉化提供了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微商模式大量出現。
陜西一位酒類經銷商王創峰吐槽說,微信朋友圈已經完全成為一部分朋友推廣商品、實現微商化的一個平臺——“今天這個發個朋友圈推薦護膚品,明天另外的朋友又發關于酒水銷售的信息”。
在營銷專家看來,移動互聯網給了微商以新的發展動能。
“PC電商以‘流量+轉化率’為運營核心,電商企業把每個來訪用戶看成一個流量、一個點擊、一個購買來服務,而在移動互聯網則發生重大變化,移動終端可以看作是人體的智能延伸,每個參與交易的用戶都是活生生的‘人’,在以‘人’為核心的思維下,服務將變得更加深度、多樣化,雙方交互變得更加頻繁和多元化,包括產品的需求、定制、發展等,都會有用戶的大量參與。并且由于移動終端與人體的深入融合關系,使得社交會是移動互聯網較長期的主題之一,每個用戶背后都可能帶有強大的社交關系,這種個體結構轉變為‘個人+移動終端+社交體系’。因此,如果說PC電商是強B弱C的話,那么移動電商將拉平B和C兩者的地位和力量,轉變為平等的交易結構。”和君咨詢集團副總裁林楓這樣表示。
在這種觀點之中,移動終端與個體深入融合,借助于移動終端實現社交與銷售成為必然,因為社交不僅僅是朋友間的社交,還包括人文精神的社交、品牌感的社交等。
這首先體現在信任背書的轉移——在PC時代,電商平臺如淘寶、天貓、京東等更加呈現集團化、品牌化的特征。消費者之所以愿意到這些平臺消費,在于對其背后的產品品質、體驗品質、支付信用等信任背書。
但在微商時代,微信平臺之中圈層作用凸顯,社交與銷售相互融合,商業行為的信任背書由企業轉移到個體,產品口碑源于朋友,產品的體驗源于熟人、朋友。有觀點甚至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縱然還是在電商平臺消費,但是這種消費意愿源于之前就已經獲得的朋友的口碑推薦,網上商城在這個時候只是起到支付的執行通道作用。
交易雙方角色變化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在互聯網時代,交易雙方的角色定位依然等同于傳統商業環境,消費者容易選擇品牌化、規模化的電商平臺,只因為對其的信任感。但是在移動互聯網條件下,口碑效應、粉絲經濟等因素已經替代了對于規;某绨荨Yu貨方的體驗和現身說法成為重要因素。
從另一個層面講,微商的特性使得門檻降低,為“人人經商”提供了可能——那么明天買賣關系倒置、互換乃至于不停流轉即成為常態,這也使得買賣角色不再固化,消費者與商家更容易從對方角度思考。
平臺商與小微商動態互存
微商快速崛起,是否意味著平臺商的淪落?實際上,平臺商背后的資本與渠道能力依然遠非微商所能及,在平臺商越來越掌控一切的當下,微商構成了與平臺商之間的動態互存。
“盡管微商越來越多,傳統代理商電商化的趨勢也越來越強,但是平臺型電商的優勢依然很大。”呂正春分析,平臺型電商的集中度已經相當高,天貓、京東等成為其中的佼佼者,而他們也擁有著強大的品牌影響力和消費者信任度。
物流配送能力是平臺商的一大優勢,實際上,幾大電商品牌除了與各大物流企業達成戰略合作之外,也在積極構建自身的倉儲物流體系,這成為他們面對中小型網商、微商的競爭力所在。
以京東為例,到2013年底,京東的倉儲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在最新的開放平臺政策下,京東占地面積約120畝的“亞洲一號”上海物流中心及第三方倉儲系統,將正式對第三方商家開放——這樣不僅使得物流有望成為京東的核心盈利模式之一,還通過搶先瓜分線下大物流、大數據市場,從而減少賣家等線下資源被競爭對手一網打盡的可能。
很顯然,這種倉儲物流能力諸多微商難以望其項背,在現有條件下,微商多依托第三方物流來實現配送。
但是移動互聯網條件下的圈層營銷,依然有自身的優勢存在,而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以及緊隨起來的4G牌照的發放,手機將取代個人電腦,成為最普及的終端的預言將成為現實。以移動互聯網為主要運營模式及消費形式的新時代—— “微”經濟時代已經來臨!
現有數據顯示,中國地區移動互聯網用戶接近8億,微信用戶突破6億。在2013天貓“雙11”購物狂歡節成交額中,手機淘寶整體支付寶成交額53.5億; 2014天貓“雙11”網購節的成交總額最終定格在571.12億元,其中移動交易額達到243億元。京東發布了移動端,不到半年時間,用戶就從600萬飆升到目前的一億。
業內人士認為,以90后為代表的個性化消費群體的興起,使商業思維已經出現變革的趨勢,移動電商作為移動互聯網與商業的深入結合領域,必然是支撐商業思維變革的首要載體,代表著社交化、圈層化趨向的微商處在新的發展風口。
“微商以及傳統代理商并非沒有機會。”業內人士余超偉認為,電商化浪潮席卷一切,雖然平臺商具備很強大的優勢,但與此同時,其也形成了更高的準入門檻,對于代理商而言,想要被納入到平臺商的體系之中,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
但散布于各個區域、規模大小不一的諸多傳統代理商,在平臺商之外,還可以尋求別的路徑——通過信息化工具的運用,來實現自身的電商化。在微信平臺上開設微店是其中一個路徑,若更進一步與其它網絡平臺相對接,加上信息化管理系統,再加上自身在本地區內的線下資源優勢,那么就可以升級成為笑傲江湖的新型“微商”(相對于天貓、京東等平臺商而言)。
在余超偉看來,很多傳統經銷商并不愿意輕易放棄經營多年的線下渠道,同時又不愿意被高成本的平臺電商席卷,在這種情況下,就會產生諸多與平臺型電商同時存在、相互競爭的新型“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