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人民日報的一篇文章,帶火了“灰犀牛”一詞。
7月17日,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人民日報在頭版刊發了評論員文章《有效防范金融風險》,文中提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需要增強憂患意識……既防“黑天鵝”,也防“灰犀牛”,對各類風險苗頭既不能掉以輕心,也不能置若罔聞。
“灰犀牛”是何方神圣,竟比“黑天鵝”更令人恐懼?
2008年,一本超級暢銷書《黑天鵝》讓人們熟知了“黑天鵝”這個詞,于是,正如“某種程度”、“某種意義”的作用一樣,所有不可預測又難以準確描述的重大事件,就有了一個絕佳的代稱。那么,“灰犀牛”指的究竟是什么?
查詢發現,“灰犀牛”這一概念是由美國學者、古根海姆學者獎獲得者米歇爾•渥克(Michele Wucker)于2013年1月在達沃斯論壇上提出的,根據他所著《灰犀牛:如何應對大概率危機》一書的描述可知,“黑天鵝”比喻小概率而影響巨大的事件,而“灰犀牛”則比喻大概率且影響巨大的潛在危機。
也就是說,“灰犀牛”發生的概率比“黑天鵝”大得多,就像草原上漫不經心的一只灰犀牛,一旦它向你狂奔而來,其明確的目標和爆發性的攻擊會讓人猝不及防,直接被掀翻倒地。“灰犀牛”事件的不可收拾,原因就在于我們對微小問題的視而不見,恰似“千里之堤毀于蟻穴”。
白酒行業歷史上有過很多次“黑天鵝事件”。
1998年,因為《霧里看花訪秦池》等連續四篇報道,讓巨人秦池一夜潰敗于“勾兌”這一莫須有的罪名之下,年營收十幾億的企業大廈傾覆,“魯酒”成了“廣告酒”的代名詞,沉寂多年;
1998年,因為“山西朔州假酒案”(山西文水縣農民制造假酒后販售給山西朔州商人,導致27人喪生,222人中毒住院,其中多人失明),山西白酒受到牽連,遭受重創;
2012年,酒鬼酒被上海某質量技術服務公司查出塑化劑超標2.6倍,而廣州市質監局卻表示,白酒檢測標準中沒有塑化劑項目的檢測要求。盡管酒鬼酒沒有違反相關標準,白酒行業卻仍然遭受打壓,白酒上市公司一度連續暴跌。后期五糧液也被爆出“塑化劑超標10倍”,行業內人人“談塑化劑而色變”;
2013年,有媒體爆出白酒行業“年份酒”亂象:四川瀘州陳香酒業的成立于2008年,但卻推出了瀘倉“三十年窖藏”;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茅山酒業有限公司至今年只有30年的歷史,但卻推出茅臺鎮“百年純糧酒”;江蘇宿遷市洋河鎮御緣釀酒廠成立11年,推出的卻標注為“20 年陳釀”……使得“年份酒”在社會上飽受質疑;
2009年、2010年、2012年,江蘇洋河多次被爆出“散酒門”,媒體報道稱洋河大量“外購基酒”,以及“洋河40%中高檔白酒需購買基酒勾兌”的傳言,盡管洋河方面就此予以澄清“洋河大量中低檔酒確實需要從外面拾遺補缺,但洋河主導品牌是靠自己的原酒保證的”,但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卻已經對洋河的白酒產品產生了信任危機……
2012年底,中央“八項規定”、軍中“禁酒令”等重拳次第出擊,2800一瓶的53°飛天茅臺,一千多元的52°水晶瓶五糧液、國窖1573……高價位白酒成為政府反腐高壓下的重災區。此后不到半年時間,上述高端白酒價格紛紛腰斬,有的甚至腰斬之后再腰斬,備受全社會的質疑:明明可以賣到幾百元一瓶的白酒,為什么一定要到一千多、兩千多?白酒企業的利潤究竟有多驚人?白酒是否已經成為腐敗的推手?
……
歷史上白酒行業發生的種種“門事件”,究竟是“黑天鵝”,還是“灰犀牛”?究竟是社會民眾對行業的不理解,還是我們確實做得不夠?“黑天鵝”與“灰犀牛”之間的差別主要是爆發概率的大小。那么這些“毒酒案”、“塑化劑超標”、“散酒勾兌”、“年份造假”、“白酒涉腐”,發生的概率大還是小呢?
概率顯然不小,哪怕在今天。
“毒酒案”、“年份造假”原因在于監管有漏洞,“塑化劑超標”、“散酒勾兌”在于標準不完善、消費者教育不到位,“白酒涉腐”則在于企業過分重視政務團購消費,忽視了大眾消費需求。
近些年,白酒行業的“門事件”少了很多,究竟是企業“吃一塹長一智”,愿意在產能和消費者溝通方面下功夫了,還是企業的危機公關能力更純熟了?究竟是行業監管力度更大了,還是消費者對“勾兌”、“塑化劑”等已經開始適應了,麻木了?究竟是白酒徹底脫離政務消費了,還是政務團購被隱藏得更深,更難以發現了?
坦白講,除非身為涉事企業內部高層,不然外人很難探得個中虛實。
我們在此提出“白酒行業有沒有‘灰犀牛’”的問題,目的也并非為了報道行業負面。因為俱往矣,浪子回頭尚且千金不換。作為行業從業者一員,我們當然希望你好我好大家好,但這并以意味著“諱疾忌醫”。
我們只是單純的希望白酒行業能夠真正痛改前非,痛定思痛,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萬萬不要讓千年傳承白酒產業毀于我們這一代人手里。因為做企業,既要大開大闔,又要謹小慎微,尤其對白酒這類攸關食品安全的行業,更應當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一絲一毫懈怠不得。如若不然,下一個被“灰犀牛”撞翻的,就是你,而那時一切都將無可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