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創造了新名詞——“互聯網+”。對“互聯網+”而言,互聯網是共性和基礎,必須要用信息化的手段和互聯網思維再造你的企業,這是確定的,但加什么、怎么加、誰來加,則充滿了想象空間。但至少我們可以確定,“互聯網+”是雙向的,互聯網企業也必須想辦法加,而不僅僅是單向的傳統企業加上互聯網。
傳統企業互聯網化
既然互聯網是共性和基礎,首當其沖的就是傳統企業,必須著手加上互聯網。所謂互聯網化,就是對傳統商業流程中所有信息不對稱環節的替換、優化與重構,或者干脆創造新的商業價值鏈。
在盧彥看來,傳統企業的互聯網化,包括從戰略規劃到品牌建設、從組織變革到文化重塑、從產品研發到營銷推廣的所有方面,有“取勢、明道、優術”三個層面以及“商業模式、管理模式、產品模式、營銷模式”四個維度。“優術”階段主要是產品模式與營銷模式,本質上是把互聯網當工具,如O2O、C2B、社會化營銷等,在更精準的發現用戶需求、最大限度地滿足并超越用戶需求的同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案是“在線、互動、聯網”三部曲。“明道”階段,就是要利用互聯網精神來改造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和產業的上下游價值鏈,企業平臺化、組織扁平化、員工創客化,用戶全程參與倒逼管理升級、考核去KPI、全員客服,最終為企業全面導入“平等、開放、協作、分享”的互聯網基因。傳統企業互聯網轉型的最高階段就是“取勢”,整合內外資源用互聯網的玩法開辟新的商業模式,如長尾、平臺、免費、跨界、社群、融合等。
互聯網轉型的取向不是唯一
實際上,企業“互聯網化”后,“互聯網+”之后,根本就沒有了傳統企業與互聯網企業的區別,所以刻意追求成為一家互聯網公司并不是一個理性的取向。歷史學家湯因比提醒我們:“對一次挑戰做出了成功應戰的創造性的少數人,必須經歷一種精神上的重生,才能使自己有資格應對下一次、再下一次的挑戰。”可見,互聯網轉型本質上是“精神上的重生”,而不是簡單的“軀體再造”。
同時,《政府工作報告》在提出“互聯網+”時,強調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而這些內容,絕不是一兩家互聯網公司就能完全撬動的,如果傳統企業非要“蚍蜉撼大樹”,下場不言而喻。追求多樣性,追求分工,是自然規律。取其所長,以“匠人精神”追求“+”的小、專業、重度垂直,或許本身就是一種生存之道。甚至所謂的“融合”,也完全可以借由“專業人干專業事”來完成。
科技界的預言家凱文·凱利說:“即將消滅你的那個人,迄今還沒有出現在你的敵人名單上。”焦慮之下,不可不為,但也不可盲為,只要站在風口,豬也能飛起來,但要不掉下來摔死,還是需要翅膀的,還是需要離地面近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