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國白酒產品交易中心發布了“關于青花郎·瓶貯年份酒(2012)上線銷售的公告”,明確1338/瓶(不含稅)的掛牌銷售參考價,掛牌總量為6000瓶(1000件)。而隨著瀘州老窖“尋找歲月釀的酒”瓶貯年份酒全國巡回品鑒會在杭州、南京等地相繼開展,也讓瓶貯年份酒持續發酵,再次成為行業與市場關注的焦點。
1、瓶貯年份酒成熱局的邏輯
何為瓶貯年份酒?為何要做瓶貯年份酒?其背后的邏輯又是什么?
關于瓶貯年份酒的定義,可追溯到2014年7月19日召開的首屆原包裝貯存成品年份白酒(瓶貯年份酒)專家研討會。在這次會議上,專家們將瓶貯年份酒定義為:“以傳統純糧固態發酵白酒為原料,根據工藝要求進行必要的陳儲、老熟和勾兌,制成成品白酒,再灌裝到瓶、罐、壇或其他形式的可供直接銷售的包裝物中,繼續貯存一定年份后上市銷售,以保證消費者購買的產品與生產經營者聲稱的貯存年份完全一致的白酒產品。”簡單來說,就是以純糧固態白酒的裝瓶日期為年份判斷標準。
事實上,自瓶貯年份酒概念誕生以來,其爭議就從未停止過。為之叫好者,認為瓶貯年份酒是年份酒市場規范的一大進步,讓年份酒的真實性得到保障;而反對之聲則主要集中在實際問題上,包括誰來監管瓶貯年份酒生產與流通,標準如何制定等。
那么,為何要做瓶貯年份酒?以瓶裝日期為年份酒判斷標準的意義在哪里?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創會會長朱思旭表示:“檢測技術問題一日跟不上標準的腳步,企業、產品如何取信于消費者始終是壓在行業內的一塊大石。”目前年份酒正面臨這樣的尷尬。
重慶詩仙太白詩眾酒業總經理鄒江鵬認為,瓶貯年份酒出臺實際上是年份酒標準難產的結果。“在年份酒標準遲遲不能出臺的情況下,能夠出一個瓶貯年份酒的定義,也是對年份酒市場亂象的一個規范。”
無獨有偶,卓鵬戰略咨詢創始人田卓鵬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表示,年份酒經過多年來的發酵,從茅五瀘汾到三四線酒企,大多都有推出年份酒或打年份概念,初略估計,占據了行業的60%甚至更多。“無參照標準、無檢測體系、企業自說自話、打擦邊球、甚至沒有清晰明確的定義等問題一直困擾著年份酒的發展。而瓶貯年份酒的誕生,是年份酒規范的一大體現,能夠讓消費者明明白白地消費年份酒。”
2、名酒競逐瓶貯年份酒
在瓶貯年份酒對市場的規范及推動作用下,不少名酒企業開始紛紛布局瓶貯年份酒。繼茅臺、五糧液之后,隨著近兩年瀘州老窖、郎酒等名酒企業對瓶貯年份酒年份酒的強勢介入,也標志著瓶貯年份酒時代已經真正到來。在當下中國白酒高端產品的競爭格局中,瓶貯年份酒也為名酒發展戰略提供了一條嶄新的價值路徑。
回顧近兩年來瓶貯年份酒市場的發展布局,瀘州老窖一系列動作高調加碼“瓶貯年份酒”可以說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根據瀘州老窖布局軌跡,可以清晰看到其發展脈絡。而瀘州老窖大力布局瓶貯年份酒,反映出怎樣的發展策略呢?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林鋒曾明確指出:“瀘州老窖推出瓶貯年份酒是實現品牌復興戰略的重要布局。”他強調,一個名酒企業的歷史,是由時間、年份、品牌故事等元素構成的,這為瀘州老窖近年來持續布局并加碼瓶貯年份酒做出了最好的詮釋。而瀘州老窖通過不斷構筑瓶貯年份酒的價值體系,也讓高端白酒的收藏價值得到了大幅提升,更增強了消費者對瀘州老窖系列產品的認知。
除瀘州老窖之外,茅臺、郎酒、劍南春等近兩年也都在瓶貯年份酒上有所布局。加上近期瀘州老窖、汾酒等在瓶貯年份酒上的布局,可以看出,瓶貯年份酒已逐漸成為名酒企業的共識。這不僅體現在定價的標準上,更體現在對瓶貯年份酒認定的標準規范上。
(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本站)
當前,各大酒企關于年份的認定都制定了嚴格的內部標準,今年4月,宋書玉在中國酒業協會白酒分會及下屬機構舉行的2018年理事會(擴大)會議上表示,協會從2006年開始進行的年份酒標準研究將于2018年公布成果,這意味著首份白酒年份酒行業標準將出爐。據了解,標準將從年份酒的準入、企業年份酒的表述、第三方監督備案等三個方面設定門檻;同時,對年份酒產品標注做出了詳細要求,產品的年份年限、原料、基酒年份和使用比例、年份酒準入標準編號、產品備案編號、年份酒詳細查詢入口等信息都被要求添加在產品標簽上。
3、瓶貯年份酒的四大尷尬
盡管從企業到行業都在瓶貯年份酒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不得不說,當下瓶貯年份酒一仍然面臨著一系列難題,阻礙了其發展速度。通過走訪調查,快訊君了解到,瓶貯年份酒主要存在四大尷尬。
(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本站)
一是大量占用資金。雖然目前老酒頗有市場,但是不少酒業至今仍沒有推出瓶貯年份酒的打算。究其原因,在于老酒生產儲備本身就大量占用資金,因此大多成品酒都是嚴格按照銷售計劃生產的。
二是容器效果差異大。福建金豐釀酒有限公司資深技術專家表示,相同時間內,在陶壇儲存的酒老熟速度和在玻璃瓶中儲存的是不一樣的,很有可能在陶壇中儲存三個月就遠超過玻璃瓶中半年的效果。相比之下,同樣的儲存時間成本,能將酒在大壇中存放10年,為什么要改為在大壇和酒瓶中各存放5年呢?如此一來,以裝瓶年限為標準的瓶貯年份酒就處于了尷尬的境地。
三是缺乏可追溯性。瓶貯年份酒目前主要是依靠企業自律而缺乏外界的強制規范,行業沒有給出具體的執行標準和強制措施,如何構建溯源體系也成為瓶貯年份酒推廣的重要環節。鄒江鵬認為,誠信的監管就是通過可追溯體系來實現的,但目前執法部門僅僅能實現普通的生產出廠監管。
四是定價缺乏有效參考。關于當前瓶貯年份酒的定價,不少消費者表示不清楚其定價的原則。同樣,有業內人士表示,即使是生產企業也很難證明2007年生產的酒與2008年的酒兩者之間酒質的差距有多少,年份化定價主觀上可以規范老酒市場,但產生的不一定全是良性效果,或可能對其正常出廠酒的銷售產生影響。
4、瓶貯年份酒全方位破局
面對瓶貯年份酒面臨的問題及發展方向,行業內專家給提出了全方位、多層次的建議。
年份酒不僅要在品質上形成規范,命名上也應當形成規范。同時,年份酒不能僅僅是從年份來區分優劣,還應該有更為細分的品類特色和品評標準,而瓶貯年份酒的普及還要從標準化、體系化、權威化、誠信化四個方面來實現。標準化上,用什么容器、使用什么樣的標簽、存儲環境的標準,甚至于瓶型的選擇標準等都應該有一個可供參考的范例。體系化上,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瓶貯年份酒管理體系,這里主要是指企業的管理體系和針對企業的監督體系。權威化上,要防止一些企業違規操作,比如亂打年份,因此必須要權威部門介入,國內的行業協會也可以推動瓶貯年份酒權威性的。誠信化上,依靠企業自身的自覺,發揚工匠精神。
除此之外,瓶貯年份酒年需要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滿足市場需求不可能一刀切,在這一點上,可以借鑒國外酒莊酒發展路徑;而標準上則可以借鑒紹興黃酒,其關于年份的標準監管十分苛刻;而在定價上,當下瀘州老窖、郎酒等單獨掛牌銷售參考價也走出了一條可行的定價之道;同時,瓶貯年份酒還可以走“協會+院所+企業”的聯盟之路。
在各大酒企不斷進行體系建設與理念宣傳的同時,瓶貯年份酒概念在消費者之間也形成更為理性的認知,產品價值得以提升和放大。伴隨著行業對于瓶貯年份酒的進一步細分和規范,瓶貯年份酒的未來雖仍有很多待解之處,但前景仍舊值得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