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責任大于天,食品安全無小事。企業生產經營應當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實事說真話,敢于敞開大門面對大眾,面對監管機關,面對媒體說自己食品安全有保障。企業有這樣誠信行為和理念,何愁企業沒有好口碑?何愁產品沒有消費市場?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也加大了對食品安全的抽檢力度,媒體的輿論監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業正視存在的問題,引以為戒,增強責任意識,為社會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產品。
6月16日,從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16年執行國家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第7期)獲悉,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共涉及2大類食品共34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2批次,合格樣品328批次。其中:酒類106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點234批次,不合格9批次。
抽查樣品中,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沂濤鎮企業江蘇虞姬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虞姬酒(典藏五年)(濃香型白酒),生產日期為2015年11月28日,不合格項目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標準為不得檢出,實際檢測為0.4mg/kg,該產品被抽查為不合格。
針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該局已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食品安全批次的產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企業的核查處置,以及企業整改情況,中國食品報將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