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2019中國酒業協會白酒技術創新戰略發展委員會年會在太原成功召開。會上,中國酒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宋書玉就白酒年份酒團體標準從準入條件、申請認定及監督管理和產品標準三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和宣貫。
中國酒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宋書玉
白酒年份酒團體標準自2006年開始籌備制定,2019年4月份頒布,傾注了行業的多方力量和心血。但是在前期年份酒標準的試運行和正式實施推進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對標準文本理解不準確、不到位的現象,導致了多家企業推出年份酒相關產品的進度延后。白酒年份酒標準是一個復雜的體系,不僅是產品標準,同時在管理、準入標識的使用、標簽的標注等方面構成了系統的標準體系。因此,有必要對年份酒團體標準進行詳細的闡明和宣貫。
一、準入條件
白酒年份酒雖然是一個團體標準,但是白酒生產企業想要采用這個標準,首先需要達到一個資格,這個資格就是準入。白酒年份酒生產企業的準入條件包括5個方面:生產資質、生產能力、檢測能力、技術人員、生產管理。這5個方面對年份酒的準入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只有達到這些規定的要求,取得年份酒生產的準入資格,企業才可以進行采標。
關于生產資質,其中有一項“加入中國酒業協會大數據誠信體系”尤為重要。因為年份酒最核心的表達是年份的真實性,是企業的誠信。生產能力方面,近十年企業每年原酒產量要大于銷量的30%以上(按60%酒精度折算),強調企業自主生產原酒及貯存。生產管理要求是對未來準入管理的相關準備。
二、申請認定及監督管理
年份酒的生產,從準入到管理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流程:企業申報、中國白酒年份酒認定委員會審核材料、現場審核樣品抽取、資格認定、年份酒認定及管理、現場對年份酒基酒審核簽封、樣品真實性圖譜建立備案、建立年份酒基酒管理檔案、生產年份酒申請、產品認定、產量認定、抽樣和檢測圖譜備案、核銷備案、年份酒商標授權、復核抽檢。
年份酒的申請為企業自主申報,年份酒的相關認定由中國白酒年份酒認定委員會組織專家團隊進行第三方認定,年份酒的相關管理檔案由中國白酒年份酒認定委員會委托第三方和企業共同管理。從企業的申報到最后的復核抽檢,不是簡單的企業自主去采標的過程,而是他律和自律相結合的表述,對年份酒客觀的一種表述。
關于年份酒原酒的查定有一些相關要求,如果一家企業當年獲得了申請準入,則企業當年可以提出對所有基酒進行查定和簽封,包括當年和當年之前的,哪怕部分酒未來不用于生產年份酒。但是過了取得申請準入的這一年之后,年份酒生產只能申請本年的查定和簽封,不能再申請之前年份的。在核定和注銷上,企業可以申請所有的酒,這些酒也可以不用于生產年份酒,但是沒有簽封的酒絕對不允許生產年份酒。
三、產品標準
產品標準的核心是在年的表達上一定是最低酒齡,即產品所有基酒的加權平均酒齡要大于標注酒齡。產品標準中主體基酒占整個酒的至少80%,這80%要在第三方監督核查下進行標簽標注。另外20%不予標注,是尊重中國白酒不同香型的釀造基本原理,以及尊重各個企業之間在產品品質表達上的核心技術、自主技術。
年份酒標準從準入、到認證、管理、采標、真實性查定等整個系統的構建和執行,是為了把真實的年份表達好,表達清楚,這將在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產業誠信方面起到積極且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