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經濟的時代:
幾年前“粉絲”還是一個需要解釋的概念,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并帶動自我表達的活躍,如今“粉絲”的價值已經體現在消費領域的方方面面。既有以賣腎為噓頭的“果粉”,也有“為發燒而生”的“米粉”,在電影行業,“粉絲電影”在去年也成為了一個熱詞。粉絲正成為社會化營銷注目的對象,“得粉絲者得天下”也已成為許多營銷者的共識。
作為《星際迷航》的超級粉絲,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傳播學者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長期致力于媒介融合和粉絲文化研究。他對粉絲的一些觀察和總結,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粉絲”這一群體。什么是粉絲?
“粉絲”(Fans)的概念并不神秘,指的是某位明星或文化商品(音樂、電影、電視劇等)的熱衷者。但提到粉絲,很多人對他們的印象是這樣的:
A.非理智消費,瘋狂購 買關于明星的一切
B.將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收集各種無用的信息當中
C.賦予文化商品極高的意義
D.沉迷于一項活動導致不適應其他類型的社會活動
E.形象偏女性化
F.心智不夠成熟
G.沒辦法區分虛幻和現實
以上是詹金斯總結的大眾對粉絲群體的一些刻板印象。在很多媒體的描述中,粉絲總是背負著負面形象,一些極端的行為常常被作為這個群體的代表,渲染出非理性的特征,但是,媒體追逐的這類粉絲其實并非主流。
那么,主流“粉絲”是什么樣的?區分“粉絲”和“普通觀眾”的到底是什么?英國切斯特大學文化研究教授MarkDuffett在《理解粉絲群體》(Understanding Fandom)一書中進行了總結:文化商品的消費者并不等同于粉絲,粉絲與明星或文化商品間應該存在一種情感上的聯系。
詹金斯對這個觀點進行了更加具體的描述,他認為粉絲群體作為制作方和普通觀眾的中介,會忠誠地、持續地參與內容的討論和創造。他們會非常熱情地期待和討論新的劇集和作品,會對文化商品充滿熱情,是有別于“沙發土豆”的積極受眾。他們不僅僅作為文化的消費者,也作為文化的生產者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