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酒業幾位壞孩子隔空“對話”,任性行為加上百萬賭資,再次引發業界對于O2O的關注。這件事所體現出的幾位壞孩子對于媒體能量運用之妙,吸引了多少眼球,生成了多少媒體傳播,我們暫且不表,然而此事卻提醒我們,當“互聯網+”成為經濟新常態重要表征的背景下,看清酒類O2O業態真相,了解酒類渠道互聯網+創新的方向,很有必要。
掐指一算,酒類O2O作為獨立業態進入業界視野出現已經歷時近三年,自其誕生起就不斷受到媒體的追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電商對于酒類傳統業態及互聯網化思潮對于傳統經營思維的沖擊日漸深入,所有關涉電商和互聯網化的話題很容易成為焦點;而另一方面,酒類O2O從誕生至今源源不斷的口水官司無疑極大滿足了看客的心理。而在此期間,酒類O2O的成員,有風生水起者,有步步為營者,自然也不乏折戟沉沙者,談資豐饒且讓人扼腕。而互聯網所形成的時代變革的能量,也賦予了從大鱷到草根等諸多從業者新的創業夢想。所以,酒類O2O的機構數量從單調的幾家,發展為數十家,且模式更為豐富多樣。但是,熱鬧之后如何看清酒類O2O的業態真相,筆者試圖從理念、模式、團隊等三大方面淺談個人的建議。
O2O,顧名思義,線下渠道與線上交易相結合,是兩個方向相互作用、兩種資源整合再配置的過程,源點不同,理念自然不同,理念不同,模式自然有所差異。
例如以互聯網+渠道的方式,完全從互聯網的思維出發,基本以平臺模式為主,其提供平臺及服務,并吸納商戶入駐,但并不參與具體交易,自然對商戶的銷售業績不負有直接責任;谄脚_模式的特點,其規模擴張速度較快,但同時又面臨商圈、服務、監管等所有平模式共存的各種挑戰。
而以渠道+互聯網的方式,則主要是傳統渠道優勢明顯的渠道商在自覺推進自我互聯網化的進程,且多以連鎖經營為主,既保持了買賣模式的傳統,平臺即銷售機構本身,同時又積極植入互聯網運營的思維和策略。基于買賣模式的特點,其規模擴張較慢,而且在擴張過程中對其供應鏈管理的要求不斷提升,因此也決定了并非所有選擇該模式的機構都能夠存活并穩健發展。
介于互聯網+渠道與渠道+互聯網二者之間的創新模式,也更是層出不窮,但基因組合大致相似,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縱觀各種業態,在互聯網+的風口上,成長態勢無不生猛異常。然而筆者認為,其業態模式恰如龍生九種,各有不同。然而究竟誰離消費者最近,能為消費者提供最便捷、最優質的服務;誰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非要判個孰優孰劣,藉此預判成王敗寇,恐怕為時尚早。
如果非要再附加一個判斷標準,即是團隊。筆者此處所謂O2O運營團隊的含義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團隊的成員構成,二是團隊在公司架構的地位。
O2O的興起,直接得益于移動互聯時代,或者說O2O是移動互聯時代誕生的商業形態。因此,O2O雖然是線下渠道與線上網絡的融合,但不等于傳統渠道與互聯網營銷技術的簡單結合,而是與生俱來地帶有互聯網的基因,且對于互聯網思維和創意的營銷能力要求更高。所以,企業從事O2O的團隊,必須具有互聯網熱衷者和從業者的基因,而不是簡單地把互聯網從業者和傳統銷售人員湊到一起。
另一方面,對于傳統酒商而言,O2O不可避免地沖擊到公司內部傳統銷售體系的布局和利益,也必然會在內部孵化和成長過程中遭到傳統銷售體系的抵制甚或反擊。因此O2O團隊在公司架構中必須是一把手工程,并享有足夠適宜其獨立成長的生態系統。
當理念、模式、團隊日漸成熟之后,發展前景和各自優勢自然明了,再加上各自財務報表所體現的規模、利潤,以及運營效率,成長性極佳的酒類O2O機構自然會插上資本的翅膀,在互聯網的風口上飛得更高、更炫、更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