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很多消費者已難以忍受電視、電臺廣告中的名酒促銷轟炸之后,茅臺集團終于有所表態,對外發布聲明稱,部分媒體發布的是假冒貴州茅臺酒廣告,并公布了包括多家電視臺在內的涉事媒體名單。名酒電視購物這種形式,以及名酒企所推出的低價位精品,固然是更“接地氣”的市場調整行為,但“接地氣”不等于沒下限,如果以犧牲品牌形象和市場誠信為手段,如果以犧牲市場正常秩序和消費者信心為代價,這樣的“接地氣”行為,酒業還是盡早擯棄得好。
白酒市場的低迷形勢已持續了兩年多,廣大廠商普遍意識到,大眾化、日;M才是行業發展的長遠保障,于是,“接地氣”成為行業變革調整的一個重要依據和方向。時尚小酒大量出現、電商、訂制等創新營銷模式強勢崛起,白酒的文化訴求也變得更加輕松鮮活,與消費者的心靈距離越走越近。這些都不失為白酒“接地氣”發展的良好趨勢。
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在這場潮流中還出現了一些爭議現象,或者說是以“接地氣”為名,實則炒作概念、販賣噱頭,行諂媚庸俗之事。像密集出現在各地電視、電臺中的名酒降價促銷節目,就有點“變了味”的感覺。
茅臺集團在《關于部分媒體播放或登載假冒“貴州茅臺酒”虛假廣告的公開聲明》表示,一段時間以來,部分電視臺及相關廣播電臺、報刊、網絡媒體等機構大量播放假冒“貴州茅臺酒”廣告,誤導消費者錯以為其推銷產品是“貴州茅臺酒”,涉嫌虛假宣傳。“這些廣告,安排表演者偽稱‘茅臺集團營銷經理’等身份,強調其產品是‘茅臺集團某某酒’、‘茅臺某某酒’,其品質不遜色于‘貴州茅臺酒’,或稱之為‘茅臺原漿酒’,更有甚者直接稱其產品為‘茅臺酒’。”實則這些產品與真正的貴州茅臺酒有本質區分,是對消費者與企業權益的嚴重損害,是對市場秩序的嚴重擾亂。
茅臺的聲明指出了問題,但并不全面。事實上,在電視、電臺上的名酒促銷節目,其產品大部分具有合法資質,并非如茅臺聲明中所言的“假冒”名酒,而是各名酒企業的授權開發產品。對于這些具有正宗名酒“血統”的產品,其低價促銷似乎符合行業調整的趨勢,讓大眾消費者以更實惠的價錢喝到優質名酒,那其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我們在肯定白酒結構調整,滿足大眾消費需求的同時,也要從行業健康的長遠考慮出發。
如不久前的五糧液、茅臺等名酒企業經銷商大會,均提出要穩定市場,確保白酒價值與價格之間的合理對應關系。
反觀電視購酒節目中,其模式往往先將產品價值浮夸拉高,繼而拋出“誘人”的低價,其對于消費者的暗示誤導作用非常明顯——名酒價格含有很大水分。如此“接地氣”,置商業誠信、市場秩序、行業利益于不顧,對行業非但毫無益處,反而是莫大損害。
應該看到,在酒業調整過程中,廠商企業都在努力想辦法找出路,這其中難免有一些消極、浮躁的行為。對此應及時糾正,守住底線,確保酒業調整利在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