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十省市酒協老大齊聚成都,商討如何推進中國地域文化標志酒,引發了行業討論。
獨特咨詢創始人王偉設專門撰文,如下:
首屆中國地域文化標志酒研討會的召開,對于轉型期處于夾縫求生狀態的區域文化名酒企業猶如一縷春風,一道曙光,一個機遇。借此,向大會提出本人對非一線區域文化名酒發展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第一、中國白酒品牌的二元結構是酒文化生態環境的客觀需求
所謂二元結構就是指由全國名酒和地方名酒組成的品牌和市場格局。這在改革開放前本來就不是個問題,是公認的合理地品牌結構。但是,隨著行業企業差距的拉大和受世界品牌集中度趨勢的影響,中國白酒界也出現了一元化的動向,主要表現就是資本向一線名酒聚焦,企圖打造一批品牌航母。政府也為此大開綠燈,咨詢界也提出了未來應該由少數幾個大品牌主導發展并占據絕對市場份額理論觀點。
但是,此觀點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那就是中國地大物博白酒文化源遠流長,品牌基因和產品需求具有多樣性和差異性,而且早已經滲透到了各地域經濟社會百姓生活之中,并且打上了深深的地域烙印。比如劉伶醉、道光二五、蘭陵王等這些區域小品牌盡管份額較小,但歷史文化根基絲毫不遜于茅、五、洋、瀘等一線品牌,他們與全國名酒品牌共構成了中華酒文化豐富多彩的厚重的歷史。
因此,從傳承歷史文化的角度來說,我們不能因為區域品牌發展戰略或營銷模式造成的落后,而就要他們從行業消失或被收購兼并,因為這將割裂或壓縮中國酒文化的歷史。
從滿足產品需求的多樣性來說,也不能因為有了全國名酒就要各地的人們都喝有限的幾類產品,那樣就抑制了消費需求的多樣性。所以,全國名酒和二三線區域品牌酒都應該有其生存的理由和空間,只是需要合理定位錯位競爭就可以了。中國白酒在行業轉型期切不可走向品牌一元結構的誤區。
第二、行業轉型需要品牌集中度但一線品牌不可兼并區域文化品牌
曾記得2008年后鼓吹行業第三次浪潮者有一個錯誤的觀點,那就是解決行業的規;洜I必須由幾個行業巨頭兼并收購地方企業,或者輸出原酒異地灌裝,最終占領本土企業市場實現異地擴張。今天行業供大于求需要轉型的時候某些全國一線名酒企業還在堅持這個觀點。這主要是受了其他行業通過競爭實現品牌市場擴張的影響,比如IT、家電、服裝等。
這種觀點的主要錯誤就在于它違背了中國白酒的原產地屬性,忽略了白酒在釀造過程中那些不可復制的環境要素,比如氣候,窖池、水源等。以為只要有錢就可在各地收購區域文化品牌企業,只要原酒能運到即可到處建立全國名酒灌裝基地,進而實現幾個名酒企業通吃全國市場戰略目標。
對此我可以大膽的說,此路不通!因為某些名酒在探索異地灌裝擴張的道路上已經吃到了苦頭,希望不要一意孤行,其他全國名酒也不要再效仿!同時要建議區域文化品牌,必須投入一定的資金好好保護和珍惜你的歷史文化資源,涉及文物類的廠區千萬不要為了高價賣地輕易的拆遷挪窩呀!因為這是你賴以生存的根基,也是你在行業保留一席之地身份證。
第三、區域文化品牌發展壯大需要營造宏觀制度環境
長期以來區域白酒性文化品牌基本處于自生自滅的狀態,沒有像全國名酒那樣得到社會各界的偏愛與呵護。盡管也有些地方政府嘗試用地標認證的手段支持區域文化品牌企業的發展,但是受產區利益驅使往往是良莠不分只要產值不管品牌和品質,導致文化價值被濫用和貶損,累似野“郎”遍地和“洋”河泛濫的現象同樣也出現在區域文化酒市場。
現在的酒文化品牌市場已經到了非制度化手段不能解決問題的地步了。因此,建議必須從法規和行業管理高度建立保護制度,實行地標認證和文化認證的雙重認證連鎖保護。具體就是地方政府負責地標認證的審核把關,行業協會負責文化認證的審核把關,并采用商標法保護中國文化酒標識,同時參與地標認證中的酒文化歷史評審工作。只有通過雙重認證的企業才有資格使用中國文化酒品牌的稱號及標識。否則工商管理部門有權按商標侵權追究其責任。此項工作應有行業協會牽頭組織和協調推進,區域品牌企業積極配合。
第四、區域文化品牌只有強身健體才可立于不敗之地
區域品牌盡管有不可替代的歷史文化優勢,但是也必須適應轉型大勢解決制約生存和發展的戰略及營銷問題,否則只能是退出市場走入歷史文化博物館。
當前亟待解決的戰略問題是如何揚長避短實現中低端市場的精準定位。建議:一是利用成本優勢占據15元低端自飲市場;二是利用直銷優勢占據大眾節慶消費市場;三是利人脈優勢占據中低端商務市場。
亟待解決的營銷問題是大膽創新營銷模式,建議以互聯網+形式進行如下創新:一是建立跨界經營聯盟構筑本土市場的渠道壁壘;二是實行混搭消費會員模式綁定本地消費者;三是開展體驗營銷打造服務競爭力幫助本土零售店轉變盈利模式。為了助推區域品牌的創新本人可無償提供有關這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后,祝愿區域文化品牌在這次行業轉型中發展壯大再創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