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項規定出臺4年間,全國多地陸續出臺規定:公務活動一律不準飲酒。這比此前各地曾規定的“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更為嚴格。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對公職人員各類違規飲酒現象的監督查處力度。
過去多數地區普遍執行的是工作日中午禁酒,現在,無論午餐還是晚餐,只要屬于公務活動或接待,就不能飲酒。“禁酒令”升級,這意味著禁令更嚴了,從“公務活動一律不準飲酒”的規定中,我們不難發現,“一律”已經代替了“原則上”,這表明禁酒已經沒有任何的“特殊”了。換言之,只要公務接待飲酒,就是違規,就要查處,絕對是“零容忍”。
“禁酒令”升級,老百姓絕對歡迎,不過,老百姓很是擔心的是,“禁酒令”升級了,監管能“升級”嗎?如果得不到落實,顯然也是起不到多大作用的。應該說,從現實情況來看,監管也已經發生了變化,處罰起來也挺嚴厲的。各級紀檢監察部門通過暗訪、督察等方式,推進公務接待“禁酒令”落實。今年6月,中央巡視組向安徽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中,專門提到“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安徽省8月下旬通報稱,安徽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公開舉報電話,開展明察暗訪,點名道姓曝光,加大了查處力度。專項整治中查處“酒桌辦公”典型問題20起,處理67人。處罰這么多人,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起到了震懾效果。
其實,即便是再嚴厲的“禁酒令”,也會有鋌而走險的官員。調查發現,一些干部仍然積習不改,通過種種方式變通,繼續“過酒癮”:有的躲進隱蔽場所喝;有的自購酒水放開喝。記者統計各地紀檢系統2015年以來公開披露案件發現,公職人員飲酒致人死亡事件有25起,涉及9個省份,其中湖南省紀委在今年2月份,一次通報4起飲酒致人非正常死亡典型問題。中央紀委官網通報顯示,安徽省泗縣農機局曾在不到7個月時間內,就發生兩起飲酒致人死亡事件。由此不難發現,公務禁酒仍然是任重而道遠。
“禁酒令”升級,這是好事,但還需要監管升級。一方面曬發票,大凡公務接待,均要開具發票,那么需要將發票曬一曬,究竟吃了多少,究竟誰在吃,吃了什么菜,網上一公開,什么都隱瞞不住了;另一方面則是曬賬本,公務接待有招待費,那么將賬本一曬,也清楚。再加上群眾舉報及紀委等職能部門暗訪明察,多管齊下,“禁酒令”就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