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媒體報道,被稱為“白酒銀行”的重慶天子窖遇到問題,在重慶的3家儲存所均關門。
2015年,重慶天子窖總經理童必建曾信心滿滿的表示,計劃在未來2年內,實現重慶主城各區縣白酒儲存所網點全覆蓋;未來3年內,實現全國主要城市網點覆蓋。僅僅過去一年多,卻被傳出關門、資金鏈緊張的的消息,變化之快,令人不甚唏噓!
那么,“白酒銀行”到底是什么?為什么洋河、瀘州老窖等企業試水卻風生水起?白酒金融化又給消費者帶來了什么呢?
天子窖“白酒銀行”敗在哪?
天子窖“白酒銀行”商業模式分為兩類:一是存酒,即窖藏酒存儲業務,且提過窖藏酒的定期和活期存儲,還支持“轉賬”將酒轉贈他人;二是交易,“白酒銀行”每天會公布年份酒的最新收購價格、出售價格,消費者可以根據價格變化或自己的需求,決定是否出售手中的窖藏酒,或者購買白酒銀行掛牌出售的陳年窖藏酒。
“白酒銀行”如何來吸引投資人和消費者呢?答案就是:“產品優惠+投資保值”。“白酒銀行”推出的新酒售價僅65元/斤,相比市場上的主流產品并不貴;更吸引人的是其投資價值:隨著儲藏時間的增長,產品價格也增長,白酒既可以在會員之間交易也可以由廠家回購。
根據2014年“白酒銀行”宣傳資料,投資者在白酒銀行投資新酒,儲存一年之后,收購價就從65元變為75元,銷售價變為98元,增值率達到了18.18%,而隨著儲存時間的增長,增值率甚至高達500%。
表格中,陳年酒收購價格是“白酒銀行”對投資者的回購價格,而陳年酒銷售價格則是“白酒銀行”再次出售的價格,其中回購價格與新酒價格的差,就是投資者的投資收益;而陳年酒收購價格和銷售價格的差則是“白酒銀行”的收益。
其中,陳年酒回收是“白酒銀行”對于投資者的一種承諾,但陳年酒能否再次銷售出去的風險則完全由“白酒銀行”承擔:如果陳年酒賣不出去,那么只能自行消化,初始投資者越多,“白酒銀行”回購資金壓力越大。也正是因此,“白酒銀行”2015年就已經出現無法按期回購狀況。
企業級“白酒銀行”:洋河、國窖1573、國臺等都在做
“白酒銀行”這一模式在酒行業內廣泛存在,只不過不同的企業的商業模式略微有差別,且名字也并不相同,包括洋河、國窖1573等企業都有嘗試。相比中小企業,一線企業的白酒銀行的嘗試則風生水起。
據不完全統計,2012年杜康率先在中原酒業開創白酒私人酒窖;2014年洋河推出洋河“白酒銀行”,同年華商MBA同學會廣東白酒銀行項目啟動;2016年“國窖1573春釀•三羊開泰”宣布回購...此外,公開資料顯示,包括貴州國臺、山東古貝春等也都推出過類似的產品。
以洋河為例,2014洋河封藏大典上推進出白酒銀行私人定制服務,購買定制酒的高端顧客,可享受免費存酒和分裝服務。期間,“白酒銀行”將保障存入產品保值升值,推出的“夢之藍·封壇酒”,限量發售,100L規格產品全年僅售300壇。自封壇之日起,洋河將定期調價,全年提價10%。洋河還推出一年內“保底回購”計劃,并不定期與拍賣公司合作,進行公開拍賣,確保“儲戶”收益最大化。2016年4月,洋河與阿里拍賣合作,在線上拍賣“夢之藍·封壇酒”,最高拍得40599元成/壇,溢價率達到了132%。同年4月,瀘州老窖也宣布對“國窖1573春釀•三羊開泰”產品回購,價格最高可達135000元/壇。
業內人士指出,白酒因其隨著年份增長而價值提升的特性,使其具有一定的增值潛力,一線企業“白酒銀行”既有品牌和產品優勢,又有資本優勢,無論是自飲還是投資都比較合適,頗受投資人認可。
行業級“白酒銀行”:紙白酒又如何?
與企業自行推出的“白酒銀行”類產品不同,一些行業類似平臺近年來快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行業內酒交所曾達到十數家。從事酒類交易的交易所有貴州白酒交易所、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四川聯合酒類交易所、北京國際酒類交易所、中國原酒交易中心、紹興黃酒原酒交易所等,還有一些文交所從事酒類相關的交易服務。
那么這類交易中心與企業“白酒銀行”有什么不同呢?
以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為例,該中心是上海市政府特許設立的國際酒類公共交易平臺,采取會員制模式經營,如果A類會員(酒的所有者)想發布一款酒品,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產品,經過鑒定后委托B類會員(承銷會員)負責承辦收藏酒在交易中心平臺上的上市申請、路演及發行等相關事務,最后由C類會員(經紀會員)負責開拓客戶和辦理客戶入市手續。
正規的酒業交易所除了手續正規以及面向全行業之外,其最大的優勢是聚集了一些專業的投資者,這也意味著酒業交易所非常類似于“證券交易所”。但實際上,酒業交易所運行模式類似于“白酒銀行”:酒品擁有者發售酒品——投資人投資——投資人提取酒品消費、轉贈,或者投資人再次將這些產品進行交易,或者最后由酒品發售者統一進行回購。
因為回購條款,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也曾遭遇“風波”。2014年,勝景干黃“回購爽約”鬧得沸沸揚揚。彼時,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發布公告稱,因為交易價低迷,勝景干黃需要在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內回購,但酒品回購人勝景干黃并未向交易中心提交足額的回購保證金。最終事件以中信銀行長沙分行《履約保函》成功兌付結束。勝景干黃并不是個例,當年詩仙太白、茅臺神州等多款產品也被迫回購。
酒交所的回購并不是開始就有的。原來酒交所最早發布的產品,因為定價過高、掛牌不久后即暴跌,極大的影響了投資人的積極性,在2012年上海酒交所推出了“回購”條款,要求酒品上市一年內如不能連續N個交易日收盤價達到或超發行價的一定幅度,發行人在回購期內溢價回購。這一條款,雖然導致了酒類企業“賠了夫人又折兵”,但從一定意義上保證了投資人的獲益。
這一案例顯示了酒交所相比企業“白酒銀行”在回購時的優勢:企業“白酒銀行”回購與否完全由企業信用保證,但酒交所提供了系列的保證來推動回購的實現。
雖然酒交所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白酒投資人的“集市”,但其規模依然并不大。業內人士指出,白酒只有不斷的被消費才能真正創造稀缺價值,但是大部分酒交所交易規模并不大,且提貨比例并不高,投資人更多希通過回購條款獲得穩定的收益,酒交所模式依然在向行業和全社會中不斷滲透,但前路漫漫。
那些年白酒披的“金融外衣”:借金融賣酒,還是借酒搞金融
商品的金融化是現代金融業發展的產品,對于酒類行業來講,金融在酒行業的滲透也在不斷加深,在推動行業發展的同時,一些違規行為卻也在傷害大眾消費者。
最值得警惕的就是,有一些酒類企業打著各種旗號披著“金融外衣”進行“非法集資”。據警方透露,鎮江華誠酒業投資會與投資者簽訂合同,在交2000元注冊為會員后,首次投單為每單1.3萬元,投資人可獲得4.5萬元的酒,其中1.5萬元的酒由投資人拿回,另外3萬元的酒委托公司代銷,但代銷的3萬元除了要交20%的管理費,截止案發很多人也沒有拿到后續的費用,最終華誠酒業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已被警方立案,被傳在全國范圍內涉及投資人共六千多人,涉案金額高達10億元。
而同樣是在鎮江,案發的還有“藍之藍”酒等。“藍之藍”的典型的模式是:花1.5萬元,不僅可以買到1.5萬元藍之藍酒,而且每月還有1500元的返利,16個月一共可返利2.4萬元。此外,這一類非法集資還包括河北天龍酒業、湖北古牛泉酒業、重慶“御龍液酒業集團”和“御龍液酒業商貿公司”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這類打著賣酒名義的非法集資的酒價格都非常貴,例如“藍之藍”酒大多三四百元一瓶,最高的達2000多元一瓶,市場零售價甚至超過了茅臺酒。
如果說,披著“金融外衣”進行“非法集資”,是借助賣酒搞金融。那么還有一些企業,初期目的是做金融,但也轉換到賣酒中了。例如,P2P平臺徽融通的母公司安徽龍舒酒業。自2015年下半年開始,徽融通客服開始向投資人推銷龍舒酒業的股權認籌計劃,根據該計劃,投資者購買2萬元龍舒酒業的原始股可得同等價錢的酒水。據媒體報道,至少一半以上參與徽融通投資的用戶都買了龍舒酒業原始股權,而不少徽融通員工自己也出資進行了購買。
2016年6月1日,安徽P2P平臺徽融通發布一條“以酒兌付”的公告。公告稱,目前公司資金周轉困難,難以兌現投資人回款,F提供兩種解決方案:一是分期償還70%的現金,剩余30%可以兌換老板旗下另一家公司的酒水或者股權;二是將所有資金都兌換成酒水或者股權。而根據媒體報道,按照具體的投資折算下來,一萬元只能抵一瓶酒。據龍舒酒業網站提供的產品信息,龍舒酒業共90種產品,價格從每瓶10元到上千元不等,其中“龍舒宴60年窖藏龍壇”市場指導價達到了9999元。一瓶酒一萬的價格,可以說看齊了世界知名的拉菲葡萄酒的價格,而其生產廠家竟然是一個業內人士都很少聽聞的不知名的酒企。
其實,無論是借酒搞金融,還是借金融賣酒,這些違法行為都極大的傷害了社會,投資人在看到優厚的回報的同時,更要保持理性的心態,而有關企業則不要把企業發展的希望寄托在非法的活動中,否則到頭來傷害了大眾的利益,也傷害了企業和行業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