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在中國酒業協會第五屆理事會第三次(擴大)會議白酒分會上,中國酒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宋書玉專門談到了食用酒精問題。在他看來,行業內一些酒企的誤區是引用了概念,而對食用酒精避而不談,酒精和白酒說不清。因為標準之“或”而困惑,不解惑必有憂。
他指出,行業必須明確概念,讓消費者明白,協會將加快產品標注標準的修訂、產品類型明確標注、按產品原料標注配料、增加便于消費者識別的內容,甚至需要消費者參與標準的修訂。
為何宋書玉在酒協年度大會上專門談到了食用酒精問題呢?
“最近基于消費者對白酒標識的質疑在全國部分地方時有發生,甚至有訴諸法律的情況,如果繼續下去,酒業將面臨更為沉重的誠信危機,而之前的遺留問題確實需要解決了,否則對酒業將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有行業專家表示。
白酒標識現狀
然而,白酒標簽的標識問題真的就那么難嗎?其問題到底出在哪里?這里我們有必要先簡單普及一下相關知識。
根據國家標準GBT 17204-2008《飲料酒分類》條文4.2.1.2,白酒按生產工藝分為固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和液態法白酒三類。
值得注意的,從定義上理解,液態法白酒包括以含淀粉物質如高粱、小麥等為原料經液態發酵、蒸餾、勾調而成的白酒,用食用酒精經香醅(以高粱、小麥等為原料經增香工藝生產的糟醅)串香、勾調而成的白酒,以及直接用食用酒精勾調而成的白酒三種類型。
從這套標準上來看,三類白酒已經分清楚,30%是個關鍵點。不過,為何在標識上卻存在問題呢?
近日,微酒記者在各地采訪時,對該問題最為集中的低價位光瓶酒市場的標簽標識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名酒企業所生產的低價位產品,在標簽標識的配料部分,標注有比如:水、高粱、小麥、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等。有些還標注有:“產品標準號:GB/T 20821或者GB/T 20822”以告知消費者自己是液態法或者固液態法白酒。另外,有極少數名酒企業還加上了“固液法白酒”字樣。
而也有非全國性名酒企業的產品,在標簽上并未標注“食用酒精以及食用香料”等,而是寫著糧食名字。
由此可見,即使行業一再強調標識的重要性問題,然而,標識依然沒有統一,較亂現象依然存在。只是名酒企業希望通過諸如“固液法白酒”的字樣,給予消費者明白消費的理由。
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說,GB/T 20821也好,GB/T 20822也好,甚至是標注的“固液態白酒”也罷,誰又懂背后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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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識標準明示化的兩大難點
難點之一:政出多門,標準不清。白酒專家鄒江鵬認為,標識標準不清重要原因在于政出多門,導致標準之間存在矛盾。
據他介紹,現行有效的國家標準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2012年4月20日實施)在條文2.3中規定標注的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時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產品中的任何物質,包括食品添加劑。”
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3〕244號)規定,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液態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標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標注原料為高粱、小麥等。
此處所述“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白酒(液態法白酒)”僅指直接以食用酒精勾調而成的液態法白酒,不包括以低于30%的固態法白酒(由高粱、小麥等釀造)與食用酒精勾調而成的液態法白酒,用食用酒精經香醅(以高粱、小麥等為原料經增香工藝生產的糟醅)串香、勾調而成的白酒,以及以含淀粉物質(高粱、小麥等)為原料經液態發酵、蒸餾、勾調而成的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標注使用的液態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等內容,不能僅標注為高粱、小麥等。
那么問題來了,根據衛生部發布的標準,即使是液態法白酒,也有三個依據可以標出糧食成分。
一則,食用酒精是用糧食和酵母菌在發酵罐里經過發酵后,經過過濾、精餾來得到的產品。所以,其中本身含有高粱、小麥等糧食成分。
二則,根據生產工藝,液態白酒是用食用酒精放在甑底鍋,經過酒醩醅串香蒸餾,而將原酒醩醅中殘余的酒和香氣組分帶入食用酒精而得到的白酒。這樣液態白酒的產品中就有固態白酒的成分了,當然也就有高粱、小麥。
三則,在液態白酒概念中,有規定,低于30%固態法白酒的也叫液態白酒,所以,這類產品中,依然有糧食成分的存在。
然而食藥監總局則表示,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液態法白酒不得標注“高粱、小麥”等。其他工藝所生產的則可以標注。
在研究中,微酒記者發現,到目前為止,國家食品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均未明確規定液態法白酒不得使用糧食進行生產,也未明確規定所有液態法白酒不得標注高粱、小麥等糧食。經歷種種,企業不禁要問:我到底該聽誰的?
難點之二:中小企業光瓶酒護身符。在中國,以生產低價位產品為主的地方中小型酒廠占據了不少的數量,對于他們來說,標識標準的不明確,給了他們生存下去的護身符。他們以此為由,通過打擦邊球,以達到誤導消費者,獲得盈利的目的。這里有必要算一成本賬。
目前食用酒精的價格為每噸6000元左右,每斤的價格也就是3、4元。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食用酒精一般度數為95度,所以,在生產過程中,還需要大量加水以達到稀釋度數的目的。其一斤酒的成本還要大大低于3元錢。
而糧食酒方面,每噸價格目前是10000元以上,每斤最低成本價大概為5元,還需要加上釀酒所產生的人工等成本。
從生產周期來看,據專家介紹,一般食用酒精生產周期為1天,高質量的為3天。而加入固態法的白酒生產周期顯然長很多。
可見,不管是從金錢成本還是時間成本上來講,以食用酒精勾調而出的液態白酒對于地方中小型酒企來說是有利可圖的。這也就能夠解釋為何要死命貼近“糧食類”原料的原因了。
“目前全國性名酒企業的低價位酒幾乎都是虧本的。在低價位酒市場上,消費者往往又想便宜又想喝好酒。在與同樣標注糧食成分的液態白酒生產企業的競爭中,再加上規范的納稅,虧是一定的。”某全國性名酒企業負責告訴微酒記者。
而在市場調研中,微酒記者也發現,低價位光瓶酒市場上,不管是名酒企業的產品還是小酒廠的產品,一斤的價格大致在10元錢左右,小酒廠的略低于名酒企業。而標注上,均有糧食成分。
“對于我們來講,品牌拼不過名酒企業,我們就在價格上走略低于的路線,標識上肯定要標注出糧食,本來食用酒精中也含有糧食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獲得部分消費者,憑借低成本的優勢,我們才有利可圖。”某小酒廠負責人坦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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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識標準明示化,光瓶酒路在何方?
標識標準不清的問題,在中國酒業存在多年了。然而,從近日各方傳來的訊息來看,該工作有望解決。宋書玉的明確提出,消費者對該問題的質疑,白酒行業集中度提高的大趨勢等均指向了這一點。
據有關方面透露,目前該標準的修訂、統一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中,屆時,標識問題將予以解決。“修訂的宗旨就是讓消費者明白消費,將不同等級、品質的產品區別出來。”相關人士表示。不過,該人士也表示,做好消費者的引導、教育工作也是工作難點。“讓消費者對勾兌、固液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固態法白酒等概念有正確的解讀,也是任重道遠的事情。”
一旦標識標準明示化,眾多打擦邊球的光瓶酒企業路在何方呢?
有業內人士認為,根據標準,對產品進行分級,不同等級產品售價不同,沒有擦邊球可打的大多數光瓶酒企業的售價及利潤都將受到嚴重挑戰,出局應該是大部分企業的結局。
也有專家提出,諸如像銳澳這樣的品牌,消費者的關注點也并不在你的果汁含量有多少上,購買它的原因在于時尚、口感等。即便是液態白酒,調得好喝,找到消費者購買它的理由,依然能夠賣出好價錢,不過,這就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了,非一般小型企業所能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