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喝不喝酒跟生計有關,現在喝不喝酒,跟駕車有關、健康有關,理性飲酒因此逐漸成為健康、文明的社會風尚。但飲酒在中國社會是必不可少的社交禮儀,又不能不喝。那么理性飲酒的尺度和界限在哪里?這是許多人都很關心的話題。
筆者以多年研究和報道的心得認為,理性飲酒,尤其是中國式的理性飲酒有三個主要界限,即法律界限、道德界限和健康界限。
所謂法律界限,指通過立法、執法等強制手段防治酒精危害,譬如酒駕入刑。酒駕入刑從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法可依;由公安交管部門執行,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凡發現酒后駕駛者,一律嚴格查處,一律嚴懲,醉駕者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刑事處罰。經過近6年的嚴管整頓,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經成為人們遵守的基本規則。
歷史的經驗證明,凡涉及法律界限的飲酒危害,必須要施以重典才能得到矯枉。歷史上第一部專設的禁酒令《尚書•酒誥》就明令禁止殷商后裔及官吏酗酒,認為酗酒會讓百姓聚眾滋事犯上作亂,會讓官吏怠于政務,甚至會讓統治者失德于上天。譬如三國時期曹操和劉備都出臺過十分嚴苛的禁酒令,嚴禁民間釀酒、飲酒。
但理性飲酒的道德界限則較為寬泛,在我國古代社會,政治講求德配天地,把“因酒而誤國”的教訓看得很重,所以理性飲酒的道德界限和法制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于是把飲酒之刑罰和道德的界限混為一談,用刑罰的手段整頓許多本該歸屬道德范疇的酒后失控行為。周公旦很清楚飲酒在百姓生活中所處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于是制定了一整套鄉飲酒禮,希望通過禮儀規范和道德約束來勸導人們要飲酒有度,不能飲酒失德。可惜絕大部分人在飲酒的時候,都是由禮儀始,卻由亂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