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頭陳列、端架陳列,幾乎都在顯眼的位置,“茅臺鎮窖藏”、“茅臺鎮1949”、“封壇老窖”、“海天之藍”等酒以十幾元甚至幾元的價格在西安大型商超華潤萬家、沃爾瑪等銷售,而且這些酒在超市成了主推產品,受到老百姓追捧,據資深行業人士爆料,這些酒是有由外地一供應商供給超市的,在西安的某個大型商超系統一年的銷量可達數千萬以上。
《食品新觀察》記者根據提供信息人的爆料,昨日,走進西安華潤萬家超市了解到:標價為9.9元的“茅臺鎮珍品窖藏”堆頭陳列銷售,茅臺鎮1949酒只賣19.8元、茅臺鎮窖藏1978酒只賣22.8元,洋河鎮“海天之藍”酒賣39元,這些酒普遍價格都低的離譜,但還是有購物者選購。
實際上,作為商超代表的華潤萬家等大型超市,銷售價格低廉的酒對老百姓來說很受益,讓老百姓買到質優價廉的酒也合情合理,但是這些酒能質優嗎?據行業資深人士爆料:銷售的9.9元以及十幾元的酒品質很難保障,誰都會算帳,超市不可能賠這賣,那么超市的進貨價肯定低于9.9元,9.9元能生產出優質盒裝酒嗎?
記者采訪行業人士,很多人說:不能。那么此現象已經存在,我們姑且站著觀察者的角度分析一下。
9.9元盒裝酒成本在哪控制?
據筆者了解,西安大型超市的單店條碼費一般都在1000元左右,這個條碼費和開戶費都是死杠桿,中間流通環節費用也不少,其中包括,1、從茅臺鎮到西安每瓶酒最少1元物流費用;2、超市的進店費、殘損、促銷費、堆頭費、店慶費等1瓶最少O.5元;3、箱子盒子成本在2元左右;4、瓶子和標的成本在2元左右;就算經銷商和超市一分錢不賺,酒廠一分錢不賺,那么4元能裝到“珍品窖藏”酒嗎?行業資深人說:商家不賺錢是不可能的,超市不賺錢也是不可能的,那么只有在酒的成本上做手腳了,是不是真正的酒都值得懷疑?
借大勢、巧推銷使產品暢銷?
消費者為啥要買這些酒? 1、消費者都對大商超有比較高的信賴程度,大商超購物環境好,售后服務好,在大商超購買放心,這些酒的供應商看重這一點就在大型商超大肆銷售。2、這些產品要么打著“茅臺鎮”的旗號,要么打著“洋河鎮”的旗號,借著大產區大品牌的勢力,用低價格作為“賣點”。3、這些產品名字叫“窖藏”、“陳釀”、“老窖”、“ 1979”等大家熟悉的名字,故意給產品編造出歷史或名氣,讓老百姓信服。4、用堆頭陳列、醒目展示顯然成了銷售主力,給超市的“價格戰”做出了巨大貢獻。
記者在華潤萬家超市蓮湖店看到,一促銷人員在推銷此酒,從促銷人員口中得知,一部分消費者把這些產品當作茅臺系列產品在買。“賣點吧,這是茅臺鎮的產品,而且價格便宜,實惠。”促銷人員如此說。
商超如此賣酒,到底傷害了誰?
一邊是堆頭9.9元的酒,一邊是各大酒廠正常銷售的酒,同樣的包裝,價格相差幾倍甚至10倍,超市采購是怎么想的?據爆料人介紹,超市在供應商提供三證及檢驗報告的情況下都視為產品合格,產品質量和超市是沒有關系的,超市為了吸引眼球做出的爆款產品,以極低的價格選擇的小作坊產品,用來給超市做銷量和拉客流。這就給供應商有機可乘,供應商在產品成本上就控制,最后只有在產品品質上做手腳,甚至用食用酒精勾兌,這些酒真不敢拿去檢驗,弄不好遲早要出事。
對于消費者,多種酒互相一對比,同樣的包裝價格差距這么多,一大部分中低端消費者會選擇這些產品,那么消費者選購了這些產品,喝后對超市所有的酒都產生懷疑,造成大家對超市產品的不信任,直接超市售酒這個渠道。
對于正常的超市供應的產品,讓這些低價酒造成了很大的沖擊,讓消費者覺得其它產品價格高,殊不知,大型酒廠和名酒廠的產品都有品質保證、品牌保證、售后服務等,喝名酒廠的酒,不僅是品牌,更是品質、文化、服務等各方面的享受。
據行業資深人士的爆料:這些供應商已經形成了規模,全國好多大型商超都供應產品,年銷售額數十億元,這種赤裸裸的“造假”已經形成了規模,讓進超市的每個消費者都“嘗試” 購買一次,就能達到數億的銷量。
記者獲悉,西安正規的超市酒類供應商也看到了此現象,而且這種現象愈演愈烈,使得海岳糖酒、正道食品、亞泰酒業、萬恒酒業、嘉琳商貿、泓昌酒業、微得利商貿等公司的優質產品受到影響。行業人士爆料:這些產品是一陣風,等消費者理性后這些產品就消失了,但是對行業和商超渠道是個打擊,對常規的產品是個打擊。為此,《食品新觀察》記者采西安大型商超供貨商:
西安超市供應商高先生表示:超市上這樣的產品無可厚非,這樣的產品屬于小眾產品,而且是小廠子生產的的,茅臺鎮每年都做這樣的產品不斷涌現,沒想到今年幅度這么大,一方面是市場因素,酒難賣了大家都會出奇招,另一方面是消費者因素,這些酒都抓住了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我們做為超市的常年供應商,我們都是選擇大型名酒廠和當地優秀品牌進行合作,一般不會選擇這樣的廠家合作。再說這樣的小眾產品容易出事,作為超市的供貨商一般都承擔不起,這樣的產品出來對我們的好產品帶來了一定的影響,主要是因為酒質很難保證,只是用價格誘惑來吸引消費者,我很不看好這類產品。
西安另一超市酒類大型供應商陳先生也向記者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競爭很正常,我們希望消費者能買到性價比高、質優價廉的產品,讓消費者喝到好酒,市場的競爭要在保證品質、保證游戲規則、不傷害消費者利益的情況下競爭,在酒質很難保證的情況下,用價格誘惑,是對消費者不負責任的行為。另一方面說這樣的行為很影響市場環境,對我們的商超渠道有害無益,做為此類產品,超市應該反思、我們供應商更應該反思,這樣的產品超市還要不要做?
我們希望廠家能給消費者提供9.9元的盒裝酒,讓消費者真正的能喝到好酒,記者呼吁有關監管部門能負起責任,抽檢一些低價酒類產品,希望超市的監管方能有效杜絕用極低價格誘惑消費者的行為,在酒水行業深度變革期,用真正的好產品給消費者帶來優惠。
低價無可厚非,但是低價一定要高質量,這樣,品牌才能走長久,產品才能讓消費者記憶!(《食品新觀察》主編黑貓調查報道,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