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國務院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定,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三大舉措。
“一旦酒業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游戲規則’或將發生改變。”采訪中,一位經銷商對微酒記者談到。
01、高檔手表、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先行”
消費稅為我國一大主體稅種,收入規模上僅次于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稅,為國內第四大稅種。在白酒行業,以貴州茅臺為例,消費稅計稅依據為酒類產品銷售收入計稅價格*20%+每500ml0.5元的稅率進行征收。
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國內消費稅實現收入1.06萬億元,占全部稅收比重接近7%。作為調節消費行為的稅種,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化妝品、貴重首飾、珠寶玉石、成品油、小汽車等,還有一些高端消費品或資源消耗型產品。 早在2015年,國家相關部門確定了財稅改革中的消費稅改革擴圍,其中,“消費稅將由主要集中于生產或進口環節征收,適當向批發或零售環節后移”。消費稅逐步下劃給地方靴子落地,在保證中央與地方政府利益平衡穩定的同時,無疑又能適度緩解地方財政資金緊張矛盾。
《方案》指出:按照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后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具體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逐項報批后穩步實施。先對高檔手表、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再結合消費稅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 其中,改革調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數,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則上將歸屬地方,確保中央與地方既有財力格局穩定,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等部門研究制定。
02、行業熱議:酒業“游戲規則”或生變
早在2016年,有媒體爆出白酒消費稅改革半只靴子落地,海南成為第一塊試驗田,然而,微酒記者在公開報道中并未查找到該事件的后續。但實際上,從彼時開始,酒業消費稅征收環節轉移,便成為了行業人士茶余飯后的“談資”。 一石激起千層浪,雖然此次稅改的“東風”還未吹到酒業,但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的話題,已經在酒業“火”了起來。 在酒業,過去的消費稅征收主要發生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后移消費稅征收指向批發或零售環節,無疑對酒業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在微酒記者對酒企廠家、經銷商以及行業觀察人士的采訪中,收到了幾種“聲音”。
一是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不一定會在酒業推行。一位不愿具名的酒企負責人透露到,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會向企業征求意見,目前并未收到相關征求意見稿;并且,酒業情況比較復雜,名酒與非名酒利潤產生的環節不一且差別極大,征收環節后移的執行技術難度極高。
二是影響產品的價格彈性,從而影響品牌的競爭力。如果酒業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渠道價格高于出廠價格,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消費稅額會增加,因此可能造成提價。而價格是衡量產品競爭力的重要維度,比如二三線品牌盲目提價可能會產生消費抑制。 “對于酒企來說,渠道價格與出廠價格價差小影響不大,反之則反。”上述人士表示,此舉在于企業如何調整與經銷商分利模式,在“游戲規則”上或許會發生改變。
三是渠道漏交率會上升,酒企渠道管理的壓力會增大。上述人士談到,流通企業稅收漏交情況比生產企業嚴重,如果酒業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生產企業直接負擔會減少,但渠道管理的壓力會增大。 需要注意的是,酒業消費稅征收環節如果后移,將會對所有的白酒企業都產生影響,不會只對某一家企業產生影響,因此,扎實推進高質量發展才是王道。除此之外,最終稅基的標準、稅率以及計算方式是否會同步調整以及進行怎樣的調整,是決定這一政策對酒業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