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對進口葡萄酒的檢測指標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葡萄酒》(GB15037-2006)為準!稑藴省凤@示:1、葡萄酒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2、起泡葡萄酒的包裝材料應符合相應耐壓要求,包裝容器應清潔,封裝嚴密,無漏酒現象;3、外包裝應使用合格的包裝材料,并符合相應的標準。
中國酒類流通協會進口酒市場專業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席康介紹,包裝不合格、標簽不合格等問題較為常見,一般在規定期內完成整改,產品依然可以入境銷售。部分進口商初次進口經驗不足或未經過專業的清關指導,沒有及時進行整改,也存在個別商檢人員對審核標準的理解偏差,沒能靈活地提供整改意見,直接退貨處理的情況,“部分進口商進口高價值產品時用低價產品材料清關,這種情況,他們將面臨更為嚴重的處理方式。”
附2017年12月未予準入的葡萄酒信息:
質檢總局在公告中表示,對以上未準入境的產品均已在口岸退運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