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線品牌茅臺、五糧液的千億之約到二三線名酒的全面發力,再到區域品牌的快速增長,白酒在“變與不變”中迎來“利好”,2019年,注定是一個值得紀念的年份。
2019年10月初,國務院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雖然《方案》提到,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后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但從《方案》中并沒有看到“白酒”的影子。
2019年12月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顯示,酒類消費稅稅率仍然延續之前在生產(進口)環節征稅的政策,其中白酒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同時,《征求意見稿》增加了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的表述,并授權國務院規定具體實施辦法,即“國務院可以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調整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征收環節,試點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白酒稅率、征收環節均維持不變,白酒行業的重大利好。行業人士認為,此次消費稅率維持不變,對整個白酒行業趨穩向好的發展態勢,可以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2019年11月6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新目錄中,“白酒生產線”已從“限制類”產業中移除,這意味著白酒產業將不再是國家限制類產業,困擾白酒行業發展多年的“緊箍咒”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解除。
中國酒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宋書玉認為,“白酒生產線”已從“限制類”產業中移除,這對整個白酒產業都將是重大利好,從整個行業來看,政策將對優質白酒資源更加利好,名酒產區、美酒產區會迎來更好的發展機會。
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鑒于當時白酒產業集中度低、生產裝備及技術落后,以及全國糧食相對匱乏,白酒一直處于被限制產業類型。2005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目錄(2005年本)》,“白酒生產線”就被列在限制類產業板塊。據悉,因為限制規定,從2000年開始,中國白酒幾乎未能增加任何一條新的生產線,增加產能的主要方式為技改。
此次取消白酒產業限制政策,是酒企與行業期盼已久的喜事,對于一線和發展后勁強勁的企業來說,他們的“春天”來了。對于“生產線”遠遠不足的區域品牌來說,可以甩開膀子加油干了。不管是哪一類企業,只要想發展,想進一步提升品質,這都是機遇。
同時,政策還有利于吸引優質資源、外部資本進入白酒行業,建立良性競爭機制,對白酒行業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標準化體系、誠信體系、溯源體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標準,有力推動白酒產業落后產能淘汰機制,促進白酒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
2019年,不管是“白酒生產線”從“限制類”產業中移除,還是白酒稅率、征收環節均維持不變,這對于白酒行業來說都是重大利好。在兩大利好的推動下,白酒業或將迎來新的黃金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