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法律規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近來“奔富酒園”商標備受侵權困擾的東方明日(晉江)進出口有限公司,繼啟動了“雷霆獵狐”清掃商標侵權的專項行動后,為維護商標品牌的合法權益,正本清源,向媒體公開了一份律師函,以法律的形式正式開啟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維權行動,具體內容如下:
律師嚴正聲明
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東方明日(晉江)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明日)之委托,就近期某些單位或者個人發布關于東方明日作為“奔富酒園”合法商標持有人的一些不實信息,就出現直接與間接的故意詆毀和惡意毀謗等問題,甚至是涉及到不正當競爭之行為,特別鄭重聲明如下:
1、注冊號為第11157214號33類“奔富酒園”商標系東方明日申請注冊并已經獲得國家商標總局批準(見注冊證書),該商標于2015年12月14日注冊公告,核準商品的范圍包括葡萄酒、白蘭地等,作為該商標權利人的專用權有效期限為:2014年07月14日至2024年07月13日;
2、東方明日已于2016年11月3日將“奔富酒園”商標的使用權和相關法律權限授權轉讓給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并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要求在國家商標局進行了正式的使用許可備案(見備案書);
3、截止到目前,沒有任何司法判決或者行政行為禁止東方明日(晉江)進出口有限公司或者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奔富酒園”商標,權利人一直在使用的“奔富酒園”商標具有唯一合法的商標專用權保護,更加沒有侵犯任何人的知識產權;
4、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名稱中的“奔富”是企業字號,系經過國家工商局核準登記的國家級合法注冊企業,公司己于2017年2月18日在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正式掛牌上市開始進入資本市場(公司簡稱:奔富股份,股權代碼:210673),因此,權利人在對外宣傳活動中使用企業字號都是合法合規的;
5、“奔富酒園”的葡萄酒產品系從澳大利亞原瓶進口(英文商標名稱為:RUSH RlCH),所有進口的產品均符合中國海關與中國檢驗檢疫局關于進口食品的相關規定,所以在宣傳活動中使用“澳大利亞”指明產品的來源國家是完全正當合法的,系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尊重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也是基于遵守《食品安全法》對進口產品標簽管理的要求;
6、東方明日和奔富股份一直在使用的“奔富酒園”商標與澳大利亞另一個品牌Penfolds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關聯性,權利人曾多次發表過《律師聲明》專門澄清與這個商標的法律關系,也不允許任何人將其它英文名稱翻譯成“奔富”或“奔富酒園”。作為商標權利人在宣傳活動中使用“奔富酒園”等并無任何不妥之處,現在只有他人才可能會侵犯“奔富酒園”商標的專用權;
7、作為“奔富酒園”的商標權利人或者“奔富”企業字號的所有人,在沒有行政行為或者司法判決的情況下,權利人正當行使自己的商標權或者企業字號權是完全合法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若散布不實的謠言信息或者故意詆毀等行為,均己構成了對權利人合法權益的侵犯,同時,某些外國企業,利用自己的媒體、資金等優勢地位,不正當打壓東方明日和奔富股份企業的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針對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某些單位及個人應該立即停止散播與轉發,對之前己經散播、轉發不實信息的要立即采取刪除與屏蔽等必要措施,以消除不良的影響。
8、自本聲明發布之日起,若任何單位和個人再繼續散播、轉發對“奔富酒園”商標權利人不實信息或者故意詆毀等行為,本律師事務所將接受權利人之委托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以維護權利人之合法權益。
特此聲明!
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