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北京海福鑫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福鑫公司)董事長徐某因涉嫌騙貸1.4億余元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
此案是2015年8月18日,被告人徐福生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北京海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徐福生作為被告單位北京海福鑫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負責公司全面經營管理。2012年起受市場環境影響,海福鑫銷售量持續下滑,資金緊張,為維持經營,徐福生決定以公司名義向多家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包括他本人及弟弟等個人名義借款供公司使用;并在隱瞞上述經營狀況及負債狀況的情況下,與民生、廣發、包商、平安銀行等多家銀行簽訂批量業務合作協議,由海福鑫推薦與其合作的下游經銷商戶向銀行貸款,用于支付向海福鑫公司購買酒水的貨款,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或提供質押擔保。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128267000元均進入海福鑫公司賬戶,用于公司日常經營、償還公司貸款及利息等,海福鑫公司代替貸款商戶按月向銀行還款,但僅部分履行向貸款商戶供貨或返款的義務。
辯護人質證強調,是銀行主動找海福鑫公司進行的涉案項目,小商戶開始也是受益的,徐福生是對市場判斷失誤,并沒有騙取貸款的犯罪故意,目前庭審還在進行中。
今日,海福鑫事件的曝出在行業內瞬間引起了熱議,作為昔日傳統代理大商,海福鑫的“倒下”值得行業深思。
從廠商關系來看,大商與廠家要發展,不是靠江湖義氣,而是理性發展
在此之前,北京海福鑫商貿公司在行業中一直發展得很好,而且也是規規矩矩做生意。但是,對于很多大商來說,常常為了完成廠家下達的任務,比如一年好幾個億,是不惜代價的去實現這個目標,其中有些潛規則是,不管能不能賣,先想辦法籌錢,把廠家的貨接過來再說,因此,找銀行貸款或小額借貸融資也成了行業中一些潛規則。貨到了大商的倉庫,必須分銷出去,如果招商不好,這些產品只能自己兜著,這就是廠家給商家挖的一個巨大的坑。
在白酒行業,很多時候廠商博弈與選擇都充滿了江湖義氣,甚至有點“賭博”行為,廠家把大商當成資金流,蓄水池,而商家也不得不買廠家的面子。如果產品壓貨到倉庫不能迅速分銷到各地,或者招商情況不好,無疑資金全都壓在貨里面,因此大商對下游企業的許諾,怎么盤活這盤棋的設想都化為烏有。
從經營方式來看,資金預投,買斷終端店必帶來惡果
在2012年以前,終端“盤中盤”模式,曾經風靡酒圈,為了給競爭對手設置更高的競爭門檻,通過對核心終端店進行買斷酒水權,是很多大商共同的選擇。作為長城干紅的大商,海福鑫也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進行買店,而這些終端店還有一定賬期,這種重資源投入,勢必占用大量資金,在現金流不充足的情況下,采取向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借貸,還要產生高額的資金利息,這無疑于飲鴆止渴。從某種角度來說,這是一個非理性時代,非理性投資資源帶來的時代悲劇的縮影。
從商業模式來看,傳統大商制的弊端暴露
在競爭白熱化、產品價格幾乎透明的個人消費來臨時,大商制的缺陷也暴露無遺。
第一,一線市場的渠道細分考驗大型經銷商的運作能力。在競爭激烈的一線城市,單一經銷商很難將多個渠道都收歸麾下。而同時,即便在某個單一渠道取得成功,這也不足以支撐動輒上億資金的大型經銷商運營。而這顯然也是導致海福鑫這樣的大型經銷商業績低迷的重要原因。
第二,渠道下沉考驗大型經銷商的滲透能力。面對消費習慣、消費能力參差不齊的縣鄉級市場,在構造分銷體系方面,大型經銷商并沒有明顯優勢。渠道下沉對他們來說,也只是水中觀月的美好想象。
第三,消費多樣化考驗終端出貨能力。與搞定一方便可大量成交的團購模式不同,個人消費具有消費需求、消費習慣、消費能力多樣化的特點,可以說每一次消費都是品牌直面不同消費者的過程。在策略能力、執行能力等方面都對大型經銷商提出了更加專業的要求。而在一向更加注重業務關系的大型經銷商運作體系中,這些要求無疑都暴露了他們的短板。
更重要的是,在需要經過層層加價的經銷商體系中,利益的多層分配已經沒有空間,更多的底層分銷商更愿意向上游靠攏。
適者生存、優勝略汰,這是市場經濟下的最基本的法則。海福鑫事件暴露了大商制在新的市場環境下的天生弊端。而從更加積極的角度來看,出現問題、解決問題也往往是行業進步的基本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