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在一所不知名的小酒吧中,廣東某985大學大一學生王某某,死在了一片“加油”聲中。他死于酒精中毒,死前,他連續喝下6杯混合了伏特加,白蘭地,朗姆,某品牌xo等多種烈酒的“特調雞尾酒”,總飲酒量1800毫升。當時,酒吧推出了一項“3分鐘內喝掉6杯酒則消費免單”的特殊活動,和朋友們在一起的他,在一片喝彩聲中欣然加入“致命挑戰”。在掙扎著喝完后一杯雞尾酒后,王某某像一個率先沖破終點的運動員一樣迎來一片歡呼喝彩,但是,他沒有聽到這些屬于他的喝彩,在監控畫面中,這個年輕人腳莫名的晃動,然后頭一歪,重重的倒了下去...
從盛夏到初秋,這件事在持續發酵,網上傳出了不同的聲音,但是這些聲音最終都指向中國的酒桌文化,認為歸根結底是中國畸形的酒桌文化害死了這位大學生。但筆者認為,害死他的并不是中國的酒桌文化,而是畸形的酒吧文化。
中國的酒桌文化和酒吧文化,二者都與酒相關,但實質上有天壤之別,中國的酒桌文化是我國農業時代應禮而生的產物,雖然酣快但有禮可治,數年前曾因為國內經濟爆發式的增長而出現過一段時間的畸變,產生了一些負面的社會影響,但政府和行業及時的出臺了相關的政策加以制止和匡正,不正之風早已煙消云散,從那之后整個酒類行業也一直在在用心維護,大到行業協會的活動推廣,小到一句諸如“勁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呦”之類具有一定向導作用廣告詞,經過多年的努力,“理性飲酒”已經成為了中國酒桌文化的一張名片。
“酒吧”是舶來品,細分為“Bar”和“CLUB”,在西方的定義中,前者多指娛樂休閑類的酒吧,提供現場樂隊,舞蹈等表演;后者為“NightClub”(即指夜店)。由于“酒吧”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才在中國成一定的規模,對于“Bar”和“CLUB”并沒有太明確的區分,所以在很多國人心中,酒吧既是夜店,夜店既是酒吧。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酒吧文化是以一種很反叛,很年輕的姿態出現的,夜店可以說是對城市深夜不歸的一種默許,于是酒吧就變成了很多年輕人的聚集地。酒吧的性質導致其很難受到約束,缺乏約束,很多年輕人在酒吧中選擇無底線的放松。另外,部分都市題材的影視劇為了體現所謂的年輕時尚,往往添油加醋的表現酒吧夜店中的狂蕩不羈,這給很多心智尚不成熟的年輕人帶來了極大的誤導。在酒桌上,服務員和親友對過量飲酒的行為會加以制止,但在酒吧中,很少有人能出來制約,王某某就是一個例子。
酒桌文化和酒吧文化是兩種東西,經過國人多年的努力,曾經畸形的酒桌文化早已逐步恢復健康,關于酒桌文化的刻板印象正在逐步消除;但,酒吧文化卻越來越畸形,相比多年前的不健康的酒桌之風有過之而無不及。一場不正之風已經從地下慢慢吹到地上,王同學不是第一個倒在酒吧中的人,如果我們還不加以關注的話,那他也絕不是最后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