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加大力度整頓經銷商的消息不絕于耳,4月25日,茅臺營銷公司下發兩份處罰文件,針對16家貴州違約經銷商以及66家全國范圍內違約經銷商進行通報并追究責任。第一份處罰文件中指出,處罰原因是經銷商存在私自向電子商務平臺供貨、跨區域銷售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茅臺開出的罰單絕不含糊,對違規經銷商實行“扣除生肖酒合同全部履約保證金”、“解除2017年雞年生肖酒合同”、“暫停合同業務辦理”、“扣減10%履約保證金、“扣減2017年約定計劃20%供貨量(分合同類別)”等方式的處罰。
事實上,自2016年下半年以來,隨著茅臺價格的一路上漲,處罰違規經銷商的消息就從未間斷。茅臺高層也公開放狠話稱,“誰制造市場亂象就砸誰的飯碗”。茅臺如此嚴控經銷商的原因并不難猜,2012年茅臺價格從2000元高價暴跌的慘痛經歷,給品牌造成的傷害依然歷歷在目。
然而,對于經銷商而言,市場回暖之后,希望利潤可以快速回升,茅臺如此管控自然會讓經銷商利潤受損。據悉,終端價格1000元或者2000元,茅臺的出廠價格相差僅200元左右,但對于經銷商的利潤卻相差甚多。如此看來,面對如此鐵面的茅臺和各種鐵腕政策,一場酒企與經銷商的利益博弈日益白熱化。
其實,研究白酒銷售渠道不難發現,零售價格1200元的茅臺,出廠價雖然維持在819元,看似利潤空間不錯,但是大部分利潤其實是被一批經銷商拿走,對于下游經銷商而言,進貨有可能已經逼近價格紅線,往往只剩下幾十塊的利潤空間。
與其與終端價格大動干戈,不如考慮在產能上和系列酒開發上下功夫,適當增加供應量,終端價格快速攀升的情況或許會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