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改變命運的“巴黎審判”。1976 年正值美國建國 200 周年,當時一位名叫史蒂文.斯普瑞爾(Steven Spurrier)英國籍酒商在巴黎組織了一場法國葡萄酒與美國葡萄酒的盲評活動,正是這場“巴黎盲品會”徹底改變了納帕乃至美國葡萄酒的命運。這場盲品會是讓法國葡萄酒和美國葡萄酒 PK,然而誰都沒有料想這次盲品會的勝出方竟然會是美國。于是如同平地一聲雷般,美國這個當時默默無聞的產酒國(尤其是納帕)瞬間名震全球。經過這件事后,世人也終于認識到原來美國也出產好酒。于是,新世界的優質葡萄酒不斷受到全球各國酒友的追捧。
三是美國和納帕本身的硬實力。美國是一個大熔爐,在納帕名聲大震之后,越來越多人來納帕投資酒莊不可估量,納帕開啟了繁榮時代。所以說,雖然納帕的成功由諸多因素造就,美國和納帕本身的硬實力也是助推劑。歸根結底,納帕的崛起少不了的是美國硬實力的支持。
以美為鑒,補齊短板
美國葡萄酒發展經驗對中國葡萄酒市場的借鑒有三個方向:
1 重視產品品質,對接國際標準,構建有中國特色的產品品質體系。
從納帕產區的發展可知,美國葡萄酒的崛起是建立在對品質的堅持之上,這是造成所謂“巴黎審判”的必然結果,才能真正形成所謂的一聲驚雷。而今天,我國的葡萄酒也在不斷擴容,但進口酒的增速大于國產酒。僅僅依靠進口酒無法支撐起中國葡萄酒成為全球第二大消費市場的現實,但是,當下中國葡萄酒市場的現狀,也說明我們國產葡萄酒競爭力還需提高。中國的葡萄酒行業和企業必須梳理牢固的品質意識,以國際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提升質量,構建自己的產品品質體系,夯實行業持續發展的基礎。
2 建立產區的分級標準,完善相關立法,規范行業發展。
美國AVA制度的確立及相關立法的制定,極大推動了行業的發展與成熟,它既借鑒了法國AOP分級體系的一些標準,又完全結合美國葡萄酒發展的現實。今天,葡萄酒產區的概念在我國也興起多年,但筆者查詢資料的過程中發現,我國的葡萄酒產區只有產區之名,沒有強制性的產區分級制度、標準,特別是沒有對產區進行系統規范的法律、法規等文件,僅僅依靠地理位置進行了區隔和命名。因此,借鑒新舊世界不同國家的葡萄酒產區的分級體系建設、法律法規,結合中國葡萄酒產區及市場的發展現實,為中國葡萄酒建制立法,并且嚴格的執行法律法規,才能保障行業生態的健康與持續發展。
3 龍頭企業在追求盈利外,必須有超越企業自身的追求,為行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在美國葡萄酒市場的發展過程中,龍頭企業的貢獻也功不可沒,嘉露、星座等美國的葡萄酒巨頭在業務多元布局的過程中,先進行了行業的橫向縱深整合,進行國內產業并購,淘汰落后產能,提升行業效率。此后,逐步進行海外并購、產品代理等更多方向的拓展。而今天中國市場上,國內并購還比較少,企業之間競爭多,合作少。在產區、品種、品類、產品分級領域,龍頭企業應該更多發揮牽頭作用、承擔向大眾傳播教育工作,促進行業的發展。所以,中國葡萄酒行業的發展需要龍頭企業在更高一級的維度上思考整體的業務布局,真正成為中國葡萄酒的領頭羊,推動行業的成熟和進步。
以上是筆者對于美國葡萄酒市場發展對于中國葡萄酒市場借鑒的簡單思考,由于筆者沒有特別深入系統的研究美國市場,也不是美國葡萄酒方面的專家,觀點粗淺,如有不當之處,請讀者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