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競爭力的概念最早由美國經濟學家普拉哈拉德和哈默(Prahalad & Hamel)于1990年在《哈佛商業評論》上提出。
他們認為,隨著世界的發展變化,競爭加劇,產品生命周期的縮短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加強,企業的成功不再歸功于短暫的或偶然的產品開發或靈機一動的市場戰略,而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外在表現。按照他們給出的定義,核心競爭力是能使公司為客戶帶來特殊利益的一種獨有技能或技術。同時其描述了核心競爭力的三個特征:價值性、獨特性和延展性。
普拉哈拉德和哈默(Prahalad & Hamel)的核心競爭力觀點一提出,就得到了學術界和企業界的廣泛認可,并引起了更多的人對核心競爭力的研究和探討。
蒂斯、皮薩諾和舒恩(Teece、Pisano and Shuen)則將核心競爭力定義為 “提供企業在特定經營中的競爭能力和支柱優勢基礎的一組相異的技能、互補性資產和規則。”西方學者鮑·埃里克森和杰斯帕·米克爾森的最新研究從較為全面的企業范圍和更廣泛角度來考察核心能力的組合原因。他們認為,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組織資本和社會資本的集合。巴頓(DorothyLeonard-Barton)則認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識別和提供優勢的知識體系。小托馬斯 · 沃森(Thomas J. Watson Jr)在他的《一個企業和它的信條》里是這樣說的:“我認為一個企業成功和失敗之間的差距經?梢詺w咎于這樣一個問題,即這個組織是否完全調動了其員工的聰明才智和工作激情。它做了什么來讓員工找到共同的事業?在經歷了一次次的變動時它是如何長期保持這一共同目標和方向感的呢?最后,我認為為了面對世界變化所帶來的挑戰,企業要做好準備,調整除了這些信條以外的任何東西,但對這些信條則要終其一生地堅持?”還說到“技術等因素對成功也起很大作用,但我認為,公司員工是如何堅決擁護和忠誠執行公司的基本信條要比它們都更重要。”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對于IBM公司來說,小托馬斯并不把技術當作該公司的核心競爭力,而是把他所說的“信條”作為核心競爭力。北大張維迎教授曾經對核心競爭力的特性作了界定,認為它必須具備五個特點:“偷不去、買不來、拆不開、帶不走和流不掉”。
關于企業核心競爭力究竟是什么的問題依然在討論中,還未有定論。
本人認為中國的企業要做百年企業,就必須要建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要建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前提是首先搞清楚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的本質是什么,在這個基礎上,把握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演化之道便是企業長盛不衰的關鍵。
那么,什么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核心競爭的本質是什么?我們先從字面來理解:所謂“核心“是指中心、主要部分;“競爭”是指為了己方利益而跟人爭勝。“力”是指能力。所以,從字面上理解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就是為了企業的利益而跟競爭者競爭并能獲勝的最重要、最主要的能力。
我認為兵戰和商戰最本質的區別是兵戰中,雙方對壘以消滅對方為勝;而商戰中,競爭對手之間則以占有消費者一方為勝。由于商戰的特性,決定了企業間競爭的目的在于爭奪并最終占有消費者。而占有消費者最重要、最主要的(核心)是企業必須能夠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企業的核心并不是競爭,因此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是針對競爭而言的,而是針對企業經營的核心而言的。我們很多人同時會這樣理解“企業的(定語)核心競爭力(主語)”,而本人認為這樣去理解“企業核心(主語)的競爭力(定語后置)”可能更準確。而企業的核心是什么?不是競爭,競爭只是企業核心實現所需要的一種外化的形式,企業的核心是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因此從這個角度上說,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本質就是企業通過滿足消費者需求(現存需求和潛在需求)而占有消費者的能力。因此,本人認為為什么關于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討論歷經了近17年的時間依然沒有定論,關鍵在于其一,很多人混淆了企業核心的競爭力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兩個不同概念;其二,混淆了競爭與企業經營本質之間誰是主,誰是次的關系。
所以與其說我們在不斷的討論如何在競爭中獲勝,如何建立核心競爭力,還不如去探討企業的核心是什么,如何建立企業核心的競爭力。因為這才是企業的本質,才是企業長盛不衰的關鍵。競爭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如果我們忽略了企業的本質,哪怕我們競爭做得再好,打敗了所有的競爭對手,你又是否能獲得消費者的青睞。打敗競爭對手和占有消費者兩者之間顯然是不能畫上等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