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其中,提到要“加強標準化管理機制創新,探索建立有利于發展新產業、培育新動能的標準化工作模式和運行機制。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標準制定效率,縮短標準制定周期”。之所以要縮短標準制定周期,因為我國國家標準制定周期平均為3年,遠遠落后于產業快速發展的需要。從長遠來看,甚至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經濟社會發展。
今年以來,酒業國家標準修訂跑出了加速度,既響應了縮短標準制定周期的精神,也是推動酒業市場步入更為規范、更為合理的應時之舉。從《工坊啤酒及其生產規范》團體標準草案出臺,到中國酒業協會批準T/CBJ5101《預調雞尾酒》團體標準,到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征求《濃香型白酒》(報批稿)等3項食品領域國家標準意見的通知,再到《清香型白酒》國家標準通過審定以及行業首個團體標準T/CBJ3101《純生啤酒》正式發布等等,可以說,2018年,酒業國家標準修訂進入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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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合消費升級新風向
早在2014年,國家標準委就發布了《國家標準委關于下達2014年第一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根據該通知,《濃香型白酒》國家標準列入修訂計劃。今年7月23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征求《濃香型白酒》(報批稿)等3項食品領域國家標準意見的通知,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24日。此次標準修訂,是濃香型白酒標準自制定以來,歷經38年的第四次修訂。
7月27日,全國白酒標準化委員會清香型白酒分技術委員會換屆大會暨二屆一次全體委員大會在山西太原舉行,結合行業發展趨勢,《清香型白酒》國家標準通過審定,完善了清香型白酒技術標準體系建設。
著名白酒專家梁邦昌日前提出,如今對于白酒感官的描述,大多還停留在幾十年前“窖香優雅、綿甜爽凈”等專業術語的表達上,隨著新生代消費者的崛起,需要用消費者聽得懂的語言,表達產品的“魅力層面”。梁邦昌曾用“才下喉頭,卻上心頭”來展現百脈泉·齊魯壹號的魅力所在。如今,白酒的國家標準也不再板著一副“技術控”的面孔,無論是新修訂的《濃香型白酒》國際標準,還是剛剛審定通過的《清香型白酒》國家標準,緊緊地圍繞市場需求變化及消費升級進行,對于感官特征的表述兼顧專業性和通俗性,用消費者聽得懂的語言來對酒品香氣等進行描述,更直白貼近的表述方式,便于專業鑒定和引導消費。
同時,“重香不重味”早已是過去式了,為了讓產品風格更為“討喜”,貼近新生代消費者的口感新需求,迎合消費者追求健康、低度的風向,《濃香型白酒》國家標準在產品的風格描述上不再強調己酸乙酯為主體復合香,改為新版“窖香為主的、舒適的復合香氣”,弱化了己酸乙酯的概念,進一步凸顯了濃香型白酒產品重視產品風味的幽雅舒適程度。另一個重要的改變是,新標準調整了濃香型白酒高度酒和低度酒的酒精度指標,將濃香型白酒的酒精度調整為高度酒:45%vol≤酒精度≤68%vol,低度酒:25%vol≤酒精度<45%vol。
而《清香型白酒》國家標準則在優級、一級基礎上,增加特級等級,并不再區分高度酒和低度酒。這一變化標明了清香型白酒企業對質量把控的加強,增加特級等級不僅迎合了消費升級的需要,而且使更多的企業可以在發展中高端產品、創立清香型高端品牌上埋下伏筆。當前,以汾酒、紅星、牛欄山、云南玉林泉、重慶江津酒業等為代表的清香型白酒生產企業,其主打產品多以百元為主,還沒有一個品牌真正在白酒的高端市場上確立“霸業”,未來,隨著清香型的破局拓市,清香型白酒有望突破價格的天花板,重構高端化的“人設”,不排除有清香型“茅臺”(千元價位乃至更高端品牌)的出現。
滿足多元化、國際化新需求
白酒國際化始終是籠罩在諸多白酒企業頭上一塊抹不去的“愁云”。對于中國白酒而言,增強中國標準的國際影響力,是中國白酒走出去不可或缺的因素。
作為蒸餾酒的典范,清香型白酒頗具國際化的基礎。此次,新修訂的《清香型白酒》國家標準中,取消原標準中總酸、總酯兩項指標,以總酸+乙酸乙酯+乳酸乙酯加和方式表示,并統一按45%vol折算,與國際蒸餾酒主流產品酒精度保持一致。有了與國際化接軌的標準,中國企業再抱團出海時,就可以以推廣中國標準為契機,以中國標準“走出去”帶動產品走出去。
當然,白酒要走向國際,文化自信也是必備的。
新修改的《濃香型白酒》國家標準術語與定義中,引用“baijiu”音譯拼寫替代“Chinese spirits”,也充分展示出中國白酒以文化為翼擁抱世界的自信心。
另外,近年來,快節奏的生活和消費方式催生了預調雞尾酒行業的快速發展。在市場多元化的需求下,預調雞尾酒生產企業得以蓬勃發展,為了提升預調雞尾酒產品質量安全、規范市場有序發展,2017年7月,中國酒業協會批準了上海市釀酒專業協會的團體標準立項申請。
7月1日,中國酒業協會正式批準發布T/CBJ5101《預調雞尾酒》團體標準,并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據悉,《預調雞尾酒》團體標準適用于預調雞尾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并對預調雞尾酒的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優化酒業標準供給結構
在《預調雞尾酒》團體標準獲批后,8月1日,首個純生啤酒團體標準T/CBJ3101《純生啤酒》正式發布。標準的制定由中國酒業協會提出,廣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等同行參與,將行業專利和科技成果融入標準,為《啤酒》國家標準在純生啤酒質量管控方面提供了有力的補充。
2015年,國務院印發了《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制訂了《關于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團體標準的合法地位,在標準管理上,對團體標準不設行政許可,由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自主制定發布,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團體標準屬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它的出現滿足了市場需求和創新需要,由市場自愿選用,增加了標準的有效供給。
從《預調雞尾酒》團體標準獲批到《純生啤酒》團體標準發布,可以看出,團體標準正在發展壯大,并促進了新技術、新業態的成長,隨著酒業經濟的轉型升級,酒業協會和團體組織等將繼續發揮對市場需求反映快速的優勢,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進一步優化酒業的標準供給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