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美國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2000億美元清單商品加征的關稅稅率由10%提高到25%。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表示,美方上述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升級,違背中美雙方通過磋商解決貿易分歧的共識,損害雙方利益,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期待。為捍衛多邊貿易體制,捍衛自身合法權益,中方不得不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調整加征關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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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稅委會公告〔2019〕3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的公告》”。公告稱:
一、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約600億美元進口商品實施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8號)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6號)公告的稅率實施。即:對附件1所列2493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25%的關稅;對附件2所列1078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20%的關稅;對附件3所列974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4所列595個稅目商品,仍實施加征5%的關稅。
二、其他事項按照稅委會公告〔2018〕6號執行。
對美實施加征關稅商品清單中涉及酒類產品如下:
對美實施加征25%關稅商品清單
對美實施加征20%關稅商品清單
對美實施加征10%關稅商品清單
對美實施加征5%關稅商品清單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