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酒鬼酒“億元資金失蹤案”1月20日由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壽滿江、陳沛銘等6人被以金融憑證詐騙罪,分別判處無期到5年不等的徒刑。
盡管初步定罪,但究竟是資金使用方串通銀行的惡意盜取案件,還是酒企與資金使用方達成的灰色借款生意,各方仍舊爭議不止。包括陳沛銘在內的6名被告人均強調:“酒鬼酒億元資金失蹤案”實質上是一場“民間借貸的民事糾紛,而不是詐騙”。所有被告均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億萬富商的意外落獄
在丈夫入獄的兩年時間里,李雙(化名)已經為營救丈夫做出了她能做的所有努力。
李雙的丈夫陳沛銘是浙江民營企業主,身價上億,也是酒鬼酒“億元資金失蹤案”被告人之一。日前,記者見到了李雙。一見面,李雙就把丈夫在獄中手寫的《申冤書》遞給記者:這是一份用黑色中性筆手寫稿紙,長達20頁,總計約8000字。
李雙說,申訴的內容陳沛銘已經寫得滾瓜爛熟。
為了替丈夫申冤,李雙形容自己儼然成為了當下的“祥林嫂”。每次,陳沛銘寫完的書信就交給前來探視的律師,李雙則從律師手中接過這些信件,再負責向有關部門遞交。“雖然都還沒有得到回復,但只要他在里面一天,我就不會停止去努力。”李雙告訴記者。
富商陳沛銘之所以被卷入“酒鬼酒億元資金失蹤案”,源于一個招商引資項目:2013年,陳沛銘與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政府簽訂“中央紅”危樓改造項目的合作協議,為了盡快融到資金啟動該項目,陳沛銘找到壽滿江(被告人之一)借款,而壽滿江則找到了南京金亞樽酒業的法人羅光。
該案的一審判決書顯示,2013年11月,羅光與壽滿江等人向酒鬼酒供銷公司購買600萬元高價酒,并向酒鬼酒支付645萬元“存貸差”。作為“條件”,壽滿江要求酒鬼酒供銷公司在杭州農行華豐路支行存入1億元,并作出一年內不提前支取、不質押、不轉讓、不掛失、不調查、不開通網銀和電話銀行等“六不承諾”。協議簽訂后,1億元通過農行柜面轉賬到壽滿江手中,陳沛銘得到了其中的3900萬元,在將其中的大多數錢投入項目之后,又向壽滿江返還了1100萬元。
2014年1月,酒鬼酒發布公告稱子公司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杭州分行華豐路支行的1億元資金被全部轉走,“涉嫌被盜取”,并向警方報案。
2016年1月20日,湖南省湘西州中級法院一審宣判,酒鬼酒億元資金失蹤案6名被告人犯有金融憑證詐騙罪。首犯壽滿江被判無期徒刑,陳沛銘獲刑14年,其他幾名被告人、包括涉案的農行杭州華豐路網點負責人方振,分別被判處5至15年有期徒刑。
跨越萬里開設賬戶
從小家境優渥的李雙,自己也身兼浙江一家民企的董事長職位。
然而在陳沛銘出事的兩年時間里,這位女董事長“體面”盡失:孤身一人前往人生地不熟的湘西吉首,堵門、攔車、跪地、哀求、傾家蕩產還債,為營救丈夫做出種種努力。在2014-2016年期間,李雙不停地去吉首的公安、檢察院,申訴丈夫案件中的疑點,“漸漸他們從可憐我,同情我到敬佩我。不少人當面對我表示鼓勵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