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沒注意,今天才發現我最近喝的酒都是午欄山。”這種因為外觀形象類似而造成混淆誤認的現象,在白酒領域里還比較普遍,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傍名牌。據了解,酒類行業這種傍名牌的現象,讓一些消費者防不勝防,被傍名牌的企業也是苦不堪言。在今年春季全國糖酒會上,記者就發現了不少傍名牌的白酒產品。
現象 涉嫌傍名牌的產品近乎亂真
“這午欄山怎么賣?”在今年春秋全國糖酒會一個小型展位上,一個參觀者悄聲詢問展位負責人。如果不是聽到他們的談話,記者真的沒有發現這個外觀和字體都酷似牛欄山二鍋頭的白酒,竟然是午欄山。
經過仔細比對發現,牛欄山二鍋頭的注冊商標就是牛欄山,而這個午欄山使用的是TM商標“牛欄白”。在國家商標局官網上查詢,注冊牛欄白商標的申請已經被駁回,已無注冊成功的可能。尤其讓人感覺可笑的是,這個午欄山的外包裝箱上還特別印有“正宗產品謹防假冒”8個大字。
記者特別留意了一下,發現類似這樣涉嫌傍名牌的產品還真不少。其中,類似牛欄山的除了午欄山,還有中攔山、牛二陳釀、午蘭山、牛欄江等,類似衡水老白干的有張衡衡水老白干,類似燕京啤酒的有燕印京象,類似老村長酒的有好村長酒,類似瀘州老窖的有瀘酒老窖、瀘洲老窖,等等。
在這些涉嫌傍名牌的酒類產品中,有的是在名稱上追求近似,有的是在外觀上刻意模仿,相當一部分幾乎可以混淆視聽。
有位消費者就這樣感慨地說:“我買了幾箱牛欄山二鍋頭,喝得剩最后幾瓶了,才發現一直喝的是午欄山,太坑人了。”
分析一 傍名牌緣于對產品的不自信
從涉嫌傍名牌這些產品來看,他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用混淆消費者的方法達到擴大產品銷量的效果。對此,品牌專家陳玉龍認為,傍名牌的原因,一是投機心理作祟,善于投機鉆營,不按套路出牌;二是商家缺乏職業道德,為了賺錢而不擇手段;三是緣于對產品的不自信,同時也缺乏打造自有品牌意識。
業內人士指出,傍名牌的多是一些小規模企業甚至是個體戶所為。他們沒有品牌意識,更不知道珍惜自己的形象,習慣于以次充好。傍名牌危害的是知名企業的形象,擾亂的是市場秩序,侵犯的是消費者的權益。可以說是百害而無一利。因此,相關部門應該加大對傍名牌行為的打擊力度。
在涉嫌傍名牌的產品中,有的是沒有自己的注冊商標,有的卻擁有自己的注冊商標,既然已經擁有了自己的注冊商標,完全可以另辟蹊徑,創新產品,從而獲得更大的成功。陳玉龍說,一味地在包裝、名字上模仿已經成功的知名品牌,缺乏自己的個性和特色,什么時候都擺脫不了傍名牌的名聲,也不容易做大做強。河南醉有緣酒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段守杰調侃道,怪只怪中國的漢字博大精深和中國的書法太神奇,牛、午、中,這些字寫起來確實太容易混淆了。
亮劍咨詢董事長牛恩坤也認為,大多數仿冒產品基本上都是低端產品。不過,首先,傍名牌產品會隨著消費者認知的提高越來越少,像前幾年中端酒仿冒瀘州老窖的產品很多,現在基本上不見蹤影了。其次,和移動互聯網普及程度有關,中國微信用戶高達8億,城市用戶高于鄉村用戶,說明農村獲取知識相對于城市還不太便利。移動互聯網確定了信息的透明程度。最后,與消費檔次有關,中高端消費認品牌,低端產品相對還依賴于渠道。不知名產品還有機會通過關系賣出去,這也是仿冒產品的生存夾縫。隨著消費環境、移動互聯普及以及認知度提高,這類產品自然就會滅亡。被仿冒廠家沒有必要過于擔心。
分析二 惡意傍名牌可能會遭受巨額賠償
對于傍名牌現象,酒類經營者大都心知肚明,主要是讓許多消費者卻被蒙在鼓里,甚至是防不勝防。
“從法律上講,惡意傍名牌已經涉嫌消費欺詐。”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永剛介紹,除了被傍名牌企業可以動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外,消費者如果買到傍名牌的商品,也可以向傍名牌產品的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索取相應的賠償。
河南省隆盛知識產權事務所有限公司知識產權顧問黃丹認為,傍名牌行為主要涉及以下侵權范疇:第一,可能涉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商標侵權;第二,侵犯知名產品的特有名稱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第三,如果知名品牌的產品申請過了外觀專利,傍名牌的行為則侵犯其外觀專利權;第四,如果這些知名品牌沒有申請外觀專利,則涉及侵犯其知名產品特有的包裝裝潢,構成不正當競爭;第五,如果雙方在商標名稱的呼叫上明顯不同,但是整體表現形式、外觀讓人誤以為是某一個知名品牌的產品,足以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的,也構成商標侵權。
黃丹介紹,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黃丹還表示,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若上述侵權損失或對方獲利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300萬元以下的賠償。
專利的侵權賠償標準,基本上和商標侵權一樣,不過侵權損失或對方獲利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會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賠償。
日前,茅臺酒就以飛天不老酒涉嫌侵權為由將飛天不老酒告上了法庭,并主張了310萬元的賠償。
編后 杜絕傍名牌,路還很長
酒業傍名牌的現象,并不是剛剛出現,早已有之,甚至已經屢見不鮮了。
那么,傍名牌的現象在酒業市場,為何一直層出不窮呢?
除了利益驅使,成本較低也是傍名牌現象出現的原因之一。
當然,對于名牌酒企來說,無疑很苦惱,辛辛苦苦樹立起來的品牌和產品形象,傍名牌者毫不費力就搬來為己所用,且投入的成本較低。
如何才能杜絕酒業市場的傍名牌現象?這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杜絕“傍名牌”,未來的路還很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