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團混改的進一步推進讓酒企混改話題迅速升溫,無獨有偶,中糧酒業混改也進入了倒計時。翻閱國內酒企混改不難發現,2015年多家白酒企業開始進行混改,其中沱牌舍得、山東景芝作為白酒混改的先行者,雖然最終均以失敗告終,但卻拉開了國內酒企混改的大幕。近兩年,五糧液、老白干、劍南春等國內多家酒企進行了混改,通過外部資本和多方持股的方式給企業注入新的活力。
與2015年蕭條的市場環境不同,現在白酒市場回暖也給混改之路奠定了一定基礎,外部優質資金更加看好酒類領域。但這并不能說明國內酒企混改已經進入快行道,畢竟國企混改必須要面臨平衡各方關系的問題,而其中政府、國資委、投資方、企業高層、職工和合作商利益均牽扯其中。
從現在的市場情況來看,混改基本分為四個方式:股權出讓,與業外資本合作;員工持股,激發企業內部積極性;大企業并購小企業,形成同業合力;優質大商參股,深度捆綁產業鏈。在筆者看來,無論是上述哪種方式,混改的目的是為了激發企業的競爭力和活力,混改必須要基于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因為涉及到多方利益,這是行業、企業以及地方政府必須思考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在眾多白酒企業中,國資長期處于一股獨大的地位,現在通過混改寄希望于民資,必然面臨著利益的再分配,如果這種分配制度不能合理照顧雙方的利益,必然嫌隙暗生,為企業重生帶來重重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