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對保健酒行業來說,注定是有特別意義的一年。
2019年2月1日,由中國酒業協會批準發布的T/CBJ5101-2019《保健酒》和T/CBJ5102-2019《保健酒生產衛生規范》團體標準正式實施,保健酒終于有了明確定義。
根據新標準規定,保健酒是以蒸餾酒、發酵酒或食用酒精為基酒,加入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原料、輔料或食品添加劑,經注冊或備案,并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飲料酒。它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有調節機體的功能,但不以治療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
對于該定義,中國酒業協會團體標準審查委員會的專家表示:“之前國內并沒有一個專屬的‘保健酒’定義,國內保健酒完全套用露酒或者配制酒的標準,而露酒(配制酒)包含太多的酒種,定義含糊,不能完全體現保健酒特性。如今,為保健酒配‘身份證’,保健酒獨立成為一大酒種勢在必行。”
的確,受國家宏觀政策引導以及消費者對健康理念的追求,保健酒行業近些年迎來蓬勃發展的紅利期。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規劃,健康服務業將在未來成為中國三大支柱產業之一,2019年,大健康產業將達到10萬億元的規模。保健酒作為大健康產業鏈條上的重要產業形態,正處于快速增長階段!吨袊B生酒發展白皮書》曾預測,保健酒將成為繼白酒、啤酒、葡萄酒之后,國內酒業市場的第四大酒種。到2021年,市場規模將達到500億元,年度復合增長率在15%左右。正是如此大的市場前景及增長潛力,吸引勁酒、椰島鹿龜酒等“老牌”保健酒品牌持續發力外,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汾酒等名酒企業也紛紛布局。
但相比萬億級的白酒市場,以及千億級的啤酒、葡萄酒消費市場,保健酒的行業運營仍處于低端化,產業結構也有待提升。中國酒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王琦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保健酒行業發展勢頭很強勁,但標準不一,導致在工藝、技術方面不足,甚至有些添加非法材料的舉動,造成良莠不齊的現象,如何規范這個現象刻不容緩。再者保健酒目前仍屬于小酒種,在整個行業有一定的表現力,但品牌在市場上的聲音比較弱,品牌的工作需要加強,以對整個行業的推廣起到推動作用,促進保健酒企業共同進步。”
當下,中國酒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正不斷深化,為加快保健酒行業發展,豐富產品結構,促進市場消費升級,保健酒團體標準的出臺可謂恰逢其時。不僅將保健酒的原料、功能屬性區別于露酒、配制酒,還規定保健酒應取得保健食品批號或備案、預包裝保健酒應符合《保健食品標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禁止虛假夸大宣傳。此外,在保健酒的理化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塑化劑及其他有機化物限量、微生物限量等食品危害成分限量等方面,團體標準還提出了重點要求。其中,包含氨基甲酸乙酯、生物胺在內的近 20項指標嚴于現有國家標準要求。
據悉,目前我國在塑化劑、氨基甲酸乙酯、生物胺等檢驗標準方面還亟待完善,且部分指標的檢測方法不適用于酒類產品,為了確保標準的先進性,保健酒團新標準中對塑化劑及其他危害成分限量所有指標保留,各企業可先根據新標準進行自查,后期根據國家標準調整。
同時,新標準還對保健酒貯存方面進行了規定。產品應貯存于陰涼、避免陽光直射、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貯,貯存溫度在5℃~35℃之間為宜。
可以說,保健酒相關標準的建立,是對整個行業的梳理洗牌。一方面,有助于解決我國保健酒行業標準化面臨的困境,制止了行業亂象;另一方面,在渠道下沉、消費端倒逼產業端的趨勢下,抬高了保健酒行業門檻,對行業的發展和規范起到了關鍵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