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O2O,許多業內人士對其又愛又恨。它可以讓一款產品一夜爆紅,也可以用驚人的低價沖擊傳統渠道。移動互聯網時代對白酒業的經營、營銷、傳播等勢必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但中國白酒業的“e+”過程,要循序漸進。不能聽風是雨,也不可固步自封,被時代洪流所拋棄。從現實可行性看,正確看待移動互動網,有三個方面值得酒業關注。
首先,電子商務短時間內不會取代傳統渠道或對傳統渠道形成致命影響。從目前來看,酒業的電子商務還只是一個分銷渠道,只是將酒品賣到了原有消費區域、賣給了原有消費群體。這說明酒業的電子商務,培育和發展自有消費群體的能力還很弱,打造新酒品、塑造新品牌的機能尚未健全。即使有瀘州老窖·三人炫等探索和嘗試,但先行一步者畢竟是少數。對照白酒業近萬億元的社會零售總額,酒業電子商務不足百億元的業績,這足以讓酒廠明白孰重孰輕。因此,我們大可不必視電子商務為洪水猛獸,一方面它還沒有那么“猛”,另一方面也要未雨綢繆、逐步適應、構建傳統渠道和電子商務的平衡。
其次,互聯網品牌的影響大于營銷,傳播的貢獻大于銷售。江小白、小米功夫、銳澳、米客等利用移動互聯網獲得了實效者,一個典型特征就是“傳統渠道分銷+互聯網化品牌”。傳統渠道分銷是指這些酒品的成功離不開分銷體系建設、核心終端氛圍,電子商務只是一個補充;ヂ摼W化品牌一般既體現在品牌命名、品牌表現上,如“追米”化,也體現在廣告傳播、促銷推廣上,如“同城約酒”。這是因為互聯網的內容性、社交性、互動性,尤其是具有極強的開放媒體性的微博,都極大地顛覆了酒業的傳播任務、品牌創意、媒介策略、公關事件等,這雖然對酒企的品牌管理部門提出了挑戰,但也為品牌的窄眾精準傳播創造了機會。
再次,O2O對酒業的助推作用很可能在2015年涌現成功案例,特別是區域酒企。O2O在2014年的春季糖酒會上曾經是最熱點詞,但到年底反而卻了無聲息,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是平臺型公共O2O導入終端很難,廠家不愿意將自己的終端網絡導入到一個有競爭品牌銷售的O2O線上,公共平臺運營者自身也很難以大量的地推費用掃街導入終端;第二是如何讓消費者(用戶)記住400或下載、安裝APP很難,如何讓消費者養成用400或APP購酒的習慣更難。涂子沛在《大數據的中國機遇》文章中談到:“技術發展有一個過程,先是(概念)普及,熱了一段時間后會冷卻,然后進入應用的瓶頸期,繼而在應用層面突破之后,又會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從最近的交流和思考看,O2O很可能會還原本地商圈電子化的本質,以區域酒企為主導在2015年滿血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