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酒類流通結構。優化經營主體結構,引導傳統酒類流通企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經營模式,實現轉型升級;鼓勵優勢流通企業做大做強,形成一批誠信經營、善于創新的酒類流通骨干企業;倡導中小企業細分市場開展特色化經營。優化酒類產品結構,適應酒類市場大眾消費、個性消費、理性消費的趨勢,引導酒類生產企業完善酒類品種、品質、品牌供給,促進地區特色酒類商品流通。加強品牌建設,促進酒類傳統文化和現代產業的融合發展,形成一批知名酒類流通品牌企業。
(二)創新酒類流通模式。推動酒類生產和流通企業探索建立互利共贏的新型產銷模式,提升產銷一體化程度。積極推進和創新發展酒類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流通方式,規范發展品牌專營店、專賣店。促進酒類電子商務平臺與線下企業融合發展,引導酒類企業探索精準化營銷,提供個性化定制服務,下沉流通渠道,做活銷售終端。積極發展和利用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建設。
(三)引導科學健康消費。組織開展“科學飲酒、理性飲酒、文明飲酒”專題宣傳活動,向社會公眾普及酒類商品知識,增強健康理性消費意識。提高社會對未成年人飲酒危害的認識,督促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和快遞公司拒絕未成年人購酒、接收酒類商品快件。倡導消費者購買綠色低碳酒類產品,引導低碳生產、適度包裝,促進綠色流通。
(四)推進酒類溯源管理。發揮酒類流通企業在供應鏈中的樞紐作用,聯合生產企業共同打造酒類商品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鏈條。鼓勵利用無線射頻(RFID)、二維碼等信息技術,加快建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酒類商品追溯體系,便于消費者利用手機、電腦等查詢追溯信息辨別酒品真偽。加大追溯信息在供應鏈質量安全管理、誠信建設、稅款征收等方面的應用,提升追溯體系綜合服務功能。
(五)完善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酒類流通信用記錄管理機制,利用“商務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推進跨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加快酒類流通信用體系建設。鼓勵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基于市場化綜合信用評價和第三方專業信用評價的信用采集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推廣“事前告知承諾、事中分類評估、事后聯動獎懲”的酒類流通信用管理模式。支持行業協會規范開展“放心酒”示范店創建、“黑名單”公示等工作,促進行業自律。
(六)規范酒類流通秩序。深入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配合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消除酒類地區封鎖,清理和廢除阻礙酒類自由流通的有關規定和做法,推動形成大市場、大流通的酒類流通發展格局。推進公平交易,規范大型商場收取酒類高額進場費、進店費、酒類經銷商違規促銷、惡性競爭等違規行為。發揮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專業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監督作用,建立聯防聯控機制,不斷健全消費者維權和交易爭端解決機制,實現酒類流通社會共治。
(七)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發展一批高水平的酒類國際合作及交易平臺,依托酒類現貨交易中心、大型展會、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酒類特色小鎮等載體,促進內外貿、產供銷協調發展。引導酒類企業“走出去”,赴境外參加有影響力的國際展覽展會,建設境外商品采購、營銷推廣、售后服務和倉儲物流網絡。促進國內酒類生產流通標準規則與國際對接,為國內酒品走出去創造良好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