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立秋的到來,北京的炎熱天氣日漸消退,然而茅臺伴隨著各種話題始終熱度不減。8月13日,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茅臺集團”)官網正式發布《關于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的聲明》稱:“日前因內部工作銜接問題遞交的訴訟申請,公司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并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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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17年,茅臺對于“國酒”標簽從未放棄。據了解,自2001年起,茅臺集團就“國酒茅臺”商標先后申請了8次均未獲初審通過。直到2010年的第九次申請終于有了“一線希望”,并于2012年獲得初審通過。然而,該初審通過公告立即引爆輿論,在3個月的異議期內,工商總局共收到31方提交的95份異議申請,異議方包括五糧液、山西汾酒、瀘州老窖、杜康等國內白酒業知名企業。重壓之下,時隔半年,工商總局向茅臺集團發出不予注冊的決定。然而,茅臺集團于2017年1月13日向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希望“國酒茅臺”商標可以獲得注冊。2018年5月25日,商評委作出復審決定,依然決定不予核準注冊。
對于消費者而言“國酒”兩個字承載著太多的信任和情感,并不是某個企業的專屬。然而,國內白酒企業對于“國”字顯得情有獨鐘。瀘州老窖大單品國窖1573、汾酒集團旗下產品國藏汾酒、西鳳酒旗下產品國典鳳香等品牌在行業內耳熟能詳。茅臺作為國內白酒領軍品牌,在產品和資本市場近兩年表現強勁,但也伴隨著價格混亂和假酒泛濫的問題。品牌不能為了“國酒”而“國酒”,更多地應該把視角放在產品和服務方面,只有軟、硬實力真正得到消費者認可,方可撐得起“國酒”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