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間,貴州茅臺發布公告,就此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予以回復。
今年5月5日,茅臺集團宣布成立營銷公司,注冊資金10億元,將直接參與茅臺酒的銷售,由于茅臺酒股份公司與茅臺集團營銷公司并無直接股權關系,此舉引發巨大波瀾。不少投資者質疑該行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尤以中小股東反應最為強烈。
事件發酵后,貴州茅臺接連三日出現大跌,蒸發1000億市值。5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向貴州茅臺公司下達《關于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媒體報道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不過,茅臺公司并未馬上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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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3個月又2天,貴州茅臺經與控股股東茅臺集團核實后回復稱,茅臺集團并無全盤直銷經營茅臺公司茅臺酒配額的計劃。茅臺集團與茅臺公司也無形成金額較大關聯交易的安排。
該公告稱,貴州茅臺酒公司將向包括貴州茅臺集團營銷有限公司在內的茅臺集團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銷售茅臺酒和系列酒。不過在供應量是有所控制的。2019年度,關聯交易金額不超過貴州茅臺2018年度經審計后年末凈資產額的5%,即56億元。
在引人關注的供應價格上,公告稱,上述交易價格與其他非關聯經銷商購貨價格相同或定價原則相同。也就是說,茅臺公司將茅臺集團營銷公司視為一般意義上的茅臺經銷商,均執行969元/瓶的出廠價。
茅臺公司稱,上述交易不會因大規模關聯交易和茅臺公司形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也不會損害該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反而,“茅臺集團銷售本公司產品,將補足茅臺公司現有營銷體系短板,有效提升品牌影響力,增強應對市場波動和熨平經濟周期的能力,助力上市茅臺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對本公告劃重點可知,茅臺公司這次基本上回答了兩個問題:一、茅臺集團營銷公司從茅臺公司拿酒的價格與一般經銷商一樣,沒有搞特殊,都是969元;二、在拿的量上保持克制,2019年只拿走56億元。
針對這個事件,其實,茅臺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保芳在5月29日舉辦的2018年度股東大會上曾就表示,“這件事的影響很大,需要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深思熟慮、審慎作答——公司正在認真準備,會盡快作出答復”。他透露,茅臺非常關注這件事,甚至每天都派專人收集這方面的信息。所有的信息都認真看了,也一直在深入思考。
關于成立茅臺集團營銷公司,他給出了三點解答:一是反腐敗。過去20年,茅臺酒傳統營銷體制為茅臺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管理粗放、渠道單一,自由裁量權過大,資源分配不公開、不公正、不透明,形成了權力尋租的空間和土壤,導致了以酒謀私、靠酒吃酒、利益輸送、腐敗滋生現象的存在。
“切實扎緊制度籠子、實施營銷體制改革已勢在必行、刻不容緩。成立集團營銷公司,就是要按照全面從嚴管黨治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從體制機制上摧毀滋生腐敗的溫床。”
二是補短板。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變化,茅臺既有營銷體系相對傳統、單一,不適應、不協調、不靈敏等矛盾和問題越發突出——市場布局不合理,存在盲區和死角;營銷體系不完善,自營渠道和社會渠道沒有形成有效互補;市場扁平化程度不高,調控和平衡市場的能力不足。
“成立集團營銷公司,就是要充分發揮集團優勢,在推行大客戶團購的同時,借助知名電商、商超等成熟渠道資源,實現強強聯合、優勢互補,進一步豐富和拓展營銷渠道,健全和完善市場營銷體系,提高市場工作的有效性,更好推動發展。”
李保芳指出,從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發展看,集團營銷公司的成立,事實上拓展和完善了終端市場調節渠道,可有力、有效地緩解因“囤貨”“惜售”“捂售”等帶來的價格管控失靈,有利于構建、培育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
三是促發展。近年來,茅臺多元化業務板塊初見形態,總體規模和實力不斷壯大。單就酒業板塊看,除白酒以外,集團還有保健酒、葡萄酒、藍莓酒等多個品類。但子企業、子品牌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也開始暴露并日漸凸顯。“成立集團營銷公司,就是要統籌酒類產品的市場工作,逐步推動形成‘資源集約高效、1+N協同發展’的市場效應和整體格局。”
“成立集團營銷公司,作為落實專項整治任務、實施茅臺酒營銷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必須堅定不移、扎實有力推進。”李保芳說,此舉旨在以更為公開、公正、透明的扁平化手段,防止權力過度集中,更加有效地調控和平衡市場,處理好各方關系,促進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