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釀葡萄酒的定義比較廣泛,最常見也最為人們熟知的就是不同葡萄品種之間的混釀。如采用此種混釀方式,占主導地位的品種的比例至少要達到40%至50%。其它混釀方式則包括不同地塊的同一品種的混釀以及不同年份之間的混釀等。
大多數情況下,混釀葡萄酒是由相同類型的葡萄酒混釀而成,即紅葡萄酒與紅葡萄酒混釀,白葡萄酒與白葡萄酒混釀。不過也有例外,有時釀酒師為了獲得最佳的香氣及風味組合,會把白葡萄酒和紅葡萄酒一起混釀。法國羅訥河谷(Rhone Valley)的羅第丘(Cote-Rotie)就是采用這種混釀方式的經典產區,在這里,紅葡萄品種西拉(Syrah)通常會和白葡萄品種維歐尼(Viognier)一起混釀。
圖片來源:Food & Wine
通過混釀,釀酒師可以把不同品種、地塊或年份的特性融合在一起,釀造出更為復雜豐富或者風格更為和諧的葡萄酒。事實上,一些鼎鼎有名的葡萄酒也是混釀而成的,比如波爾多混釀(Bordeaux Blend)。具體來說,選擇混釀葡萄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大方面:提升香氣濃郁度;增添風味復雜度;調整酒液的色澤及PH值;提高或降低酸度、酒精度;調整葡萄酒的甜度;削弱過重的橡木風味;增加或減少單寧含量。
根據釀酒葡萄是否產自同一個年份,混釀葡萄酒可以分為年份混釀葡萄酒和無年份混釀葡萄酒。年份混釀葡萄酒由同一個年份的不同葡萄品種混釀而成,可以是簡單的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和梅洛(Merlot)兩個品種混釀,也可以像由13個品種混釀而成的教皇新堡(Chateauneuf-du-Pape)葡萄酒一樣復雜迷人。
無年份混釀葡萄酒則采用不同年份的葡萄來釀制,其酒標上沒有具體的年份信息,但往往會注明“NV”或“Non-Vintage”。波特酒(Port)和香檳(Champagne)便是這種混釀方式的經典范例。年份混釀葡萄酒和無年份混釀葡萄酒的基本區別在于,前者的目的是賦予葡萄酒更多樣的風味,而后者則主要是為了平衡每個年份不同的風味特點,以保持葡萄酒的統一風格。
混釀葡萄酒隨處可見,不過相比起來,混釀紅葡萄酒比混釀白葡萄酒更為常見。部分經典的混釀紅葡萄酒有以下幾種:
1. 超級托斯卡納
超級托斯卡納(Super Tuscans)誕生于20世紀70年代,其選用的葡萄品種包括赤霞珠、品麗珠(Cabernet Franc)、桑嬌維塞(Sangiovese)、西拉、梅洛和味而多(Petite Verdot)。由于超級托斯卡納的釀造違反了當地的混釀法規,所以它最初只是被列入低端的餐酒(Table Wine)級別中。后來,隨著優質超級托斯卡納葡萄酒的不斷涌現,意大利當局于1992年在已有分級制度中新增了優秀地區餐酒(IGT)這一等級。
2. 波爾多混釀紅葡萄酒
波爾多混釀紅葡萄酒(Bordeaux Red Blends)可選用的6個指定品種是赤霞珠、梅洛、馬爾貝克(Malbec)、味而多、佳美娜(Carmenere)和品麗珠。只有由指定品種釀成的葡萄酒,才能在酒標上注明“Bordeaux”字眼,如用了其它葡萄品種,這一信息就不能出現在酒標上。釀酒師們通常只采用兩到三個指定葡萄品種來釀酒,很少會全部選用6個品種。
3. 梅里蒂奇紅葡萄酒
在波爾多以外的地區,例如美國,仿照波爾多混釀的風格而釀成的葡萄酒被稱為梅里蒂奇(Meritage)。梅里蒂奇紅葡萄酒可選用的法定葡萄品種包括:赤霞珠、品麗珠、馬爾貝克、梅洛、味而多、圣馬凱爾(Saint-Macaire)、大味而多(Gros Verdot)和佳美娜。使用“梅里蒂奇”標識的葡萄酒必須至少采用兩個波爾多品種來混釀,且任意品種的比例不可高于90%。此外,其年產量不可超過25,000箱,酒莊也必須得到梅里蒂奇協會( Meritage Association)的允許才可以使用這個標識。
4. 羅訥河谷混釀紅葡萄酒
釀制法國羅訥河谷混釀紅葡萄酒可選用的法定葡萄品種多達10多種,其中最常用的幾種為歌海娜(Grenache)、西拉、慕合懷特(Mourvedre)、神索(Cinsault)和維歐尼。在羅訥河谷下轄的子產區里,羅第丘所產的混釀葡萄酒僅由優雅的維歐尼和帶有香料味的西拉兩種葡萄混釀而成,而教皇新堡混釀紅葡萄酒所選用的葡萄品種則比較多,最主要的是歌海娜。
在混釀工藝上,有的釀酒師選擇遵循傳統,有的則不斷探索與創新,為混釀葡萄酒注入了不少樂趣和驚喜。一些新世界產酒國的釀酒師經常采用別出心裁的混釀品種組合,釀制出的葡萄酒風格大膽,蘊含新穎獨特且令人喜悅的香氣與風味。如果你想嘗試下不一樣的葡萄酒,那么非傳統的混釀葡萄酒會是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