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栗子
主張生物動力法的雷蒙德酒莊(Raymond Vineyard & Cellar)莊主Jean-CharlesBoisset來自著名的勃艮第酒商家族;以老藤金粉黛聞名的干溪谷,許多酒莊則具有“意大利血統”;在酒窖里,有的釀酒師“科班畢業”(多畢業于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等世界著名的專業學府),也有不少“半路出家”,自學成才(比如鹿躍酒莊的釀酒師Marcus Notaro在大學的專業是工程學,后來才轉行釀酒)。
半個多世紀以來,出身不同地域和學術背景的酒莊莊主和釀酒師們,給美國葡萄酒產業帶來了差異化的種植和釀酒理念,形成了百家爭鳴的景象。如此一來,想用嚴格的產區法規統一管束他們,就變成了“不可能的任務”。
自由的天地
相對寬松的產區法規,賦予了美國釀酒師們極大的自由和無限的可能性。
比如歐洲殖民者帶來了不計其數的舊世界釀酒品種,現在在加州依然隨處可見:以赤霞珠、梅樂、長相思為首的波爾多品種還有勃艮第系的品種黑比諾、霞多麗最為常見(種植面積而言,赤霞珠和霞多麗分別為紅白品種之首);此外,羅訥河谷的經典品種西拉、維歐尼、歌海娜,意大利的普米蒂沃(也就是金粉黛)、桑嬌維塞,德國系的雷司令甚至瓊瑤漿等等——真的是“只有想不到,沒有種不了”。
既然有這么多品種可挑,出現“腦洞清奇”的大膽混釀也毫無意外:想在赤霞珠和品麗珠的混釀里,再添點西拉和金粉黛?沒問題。想用黑比諾加金粉黛,再混點兒維歐尼做款桃紅?No problem。
不過,如果想在酒標上寫單一品種的名稱,這個品種必須在混釀中占75%以上。
五花八門的剪枝方法和千變萬化的釀造手段,進一步造就了風味、酒精度和糖度都有天壤之別的酒款。比方說同樣是釀造甜酒,你家采取晚收手法,鄰居可能就做成了波特式的加度酒,別家還能做一款貴腐酒……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利福尼亞,索諾瑪和納帕谷等著名產區所涵蓋的地理范圍內,許多小產區獲得了AVA認證,這樣就出現了“大AVA套小AVA”的情況。為此,官方機構要求酒莊采用“雙重標注”的方式:也就是標注了范圍更小的AVA之外,還要同時標注更加著名的大AVA(比如:納帕谷,索諾瑪,帕索羅布等等)。
這么一來,就算消費者記不住Rutherford,Oakville,St Helena,Calistoga分別在哪里、各有什么特色,但看到“Napa Valley”的大AVA名稱,心里也會更有數一些。
道理我都懂,那美國葡萄酒究竟該怎么挑呢?
好了,現在我們回到最開始那位朋友的問題。
從結論來說,AVA與AOC最大的差異在于,它僅僅告訴我們這瓶酒所用的葡萄來自哪里,并不能告訴我們這瓶酒的質量如何。
話雖如此,“特色產區+當地經典葡萄品種”,依然可以作為挑酒的重要參考。比如,納帕谷的拉瑟福特(Rutherford)、渥維爾(Oakville)、鹿躍區(Stags Leap District)等小產區出產的赤霞珠,冷涼的卡內羅斯(Carneros)、俄羅斯河谷(Russian River Valley)、索諾瑪海岸(Sonoma Coast)出產的黑比諾和霞多麗,還有干溪谷(Dry Creek)、安德森谷(Anderson Valley)出產的老藤金粉黛(Old Vine Zinfandel)等等,都屬于“經典配”。
這絕不是說冷涼地區不能出產優質的赤霞珠,或者溫暖的地區不能釀出好喝的黑比諾——只是沒有品嘗之前,我們心中可能要打個問號。
如果對美國酒沒有特別深入地研究,對產區也不是很了解,就需要記住一些著名酒莊和葡萄酒品牌。這是放眼全世界皆準的道理——名莊和大品牌會受到更嚴格的品質把控,也有消費者的口碑積累,質量至少差不了。
如果那些大名鼎鼎的膜拜酒日常消費不起,著名酒莊比如羅伯特·蒙大菲酒莊(RobertMondavi)、鹿躍酒莊(Stag’s Leap Wine Cellars*)、銀橡樹酒莊(Silver Oak)、山脊酒莊(Ridge Vineyards)還是可以了解一下的。此外,知名的大品牌如嘉露(E.&J. Gallo),肯德-杰克遜(Kendall Jackson)等等,都在多個產區擁有葡萄園,產品涵蓋眾多品種和風格,價格也往往比較公道。
最后,加州的著名產區“寸土寸金”,勞動力也十分昂貴,一家酒莊定什么價格,肯定需要市場的支持。所以,權威機構的葡萄酒評分,以及價格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幫我們更準確地挑選中意的那一款美國葡萄酒。
*注:鹿躍區還有另一個歷史更悠久的“鹿躍酒莊”,英文名寫法是“Stags’ Leap Winery”,注意“'s”的位置不同。這個“鹿躍”以小西拉(Petite Sirah)葡萄酒著稱,和在1976年巴黎評判中一戰成名的“Stag’s Leap Wine Cellars”毫無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