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波爾多(Bordeaux)梅多克地區(Medoc)的葡萄酒分級制度,相信不少酒友都會想起知名度甚廣的1855分級(1855 Classification)。不過在這片“法蘭西的葡萄酒圣地”上,優秀的酒莊遠不止少數的幾十座1855列級莊(Grand Cru Classe en 1855),有許多未獲評“列級莊”的酒莊同樣出產著高品質的葡萄酒。作為1855分級的補充,中級莊制度(Crus Bourgeois Classification)就正是為這些酒莊而生的。
1. “中級莊”不是“中等的酒莊”
或許有的消費者一聽到“中級莊”(Cru Bourgeois)這個名字,就會不自覺地把它和“中等的酒莊”聯系在一起,但其實它指的是“中產階級酒莊”。在中世紀時期,“Bourgeois”是指居住在波爾多布爾鎮(Bourg)的居民,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商人和手工藝者。在英國統治期間,這些居民獲得了一定的特權,不管是在當地銷售葡萄酒,還是把葡萄酒出售至海外市場,都可以享受赦免葡萄酒銷售稅的福利。在政策的庇護下,他們很快就成為了波爾多地區的中產階級。而他們所擁有的酒莊則被稱為“Cru Bourgeois”,即“中產階級的酒莊”,簡稱“中級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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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波三折的確立之路
1932年,在波爾多工商業聯盟(Bordeaux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和吉隆特農業聯盟(Gironde Chamber of Agriculture)的支持下,波爾多葡萄酒經紀人聯盟從梅多克地區的眾多酒莊中遴選出444個中級莊。雖然此次評選被廣泛認為是中級莊的第一次官方認證,但事實上這份名單從未提交給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1962年,梅多克中級酒莊聯盟(Alliance des Crus Bourgeois du Medoc,簡稱中級莊聯盟)成立。為了促進成員之間的良性競爭,該聯盟對1932年評選的中級莊進行了內部分級。遺憾的是,這一評級并沒有得到法國農業部的認可,同樣不具備法律意義。
到了20世紀后期,中級莊葡萄酒的聲譽越來越高,市場需求大幅增長,官方評定已是大勢所趨。終于在2003年,首次獲得政府批準的中級莊制度正式出爐,評選出了9個特等中級莊(Cru Bourgeois Exceptionnel)、87個優質中級莊(Cru Bourgeois Superieur)和151個中級莊(Cru Bourgeois)。然而由于存在利益紛爭,這次分級遭到了落選酒莊的聯名上訴,最后在2007年被波爾多行政上訴法院(Administrative Court of Appeal of Bordeaux)宣布無效。
2009年,中級莊制度憑借全新的質量保證計劃最終獲得了官方認可。這個版本的分級制度取消了內部分級,只設“中級莊”一個級別。在新的制度框架下,中級莊的評選需要對酒莊的風土特性、葡萄園管理、葡萄酒釀造工藝、酒款品質的穩定性和名聲等一系列指標進行嚴格考察,并且每年都要重新評選一次,以確保酒莊的活力與酒款的品質。自2010年起,中級莊聯盟每年都會公布一份入選酒莊的名單。
3. 三級體系2020年重出江湖
雖然沿用了10多年,但不可否認的是,取消三級體系后的中級莊制度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弊端。一方面,評選出的酒莊都同屬一個級別,然而葡萄酒的價格卻差別懸殊,給消費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另一方面,每年一評的機制某種程度上加大了酒商及進口商市場運作的難度。為了確保中級莊制度的有序性,中級莊聯盟決定再次修訂質量章程和認定規劃,重新回歸最初的三級體系。2017年12月,全新的分級制度獲得了政府批準,將于2020年開始實施。
與以往的中級莊制度相比,新分級制度主要有兩大變化。其一,不同于以往只針對1個年份的評比,新分級制度根據酒莊5個年份的葡萄酒進行評級,更有利于全面評估酒款品質的穩定性及其陳年潛力;其二,酒莊等級由1個級別回歸到最初的3個級別——中級莊、優質中級莊及特等中級莊。如此一來,表現出色的酒莊也可以獲得一定的晉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