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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檳本來已是最貴的有泡汽酒,但其本身家族之中,又有最貴的一款,稱為“水晶香檳”。此酒原名為LouisRoederer,于今在酒標簽上加有Cristal字樣,故此被簡稱為水晶香檳。水晶香檳一般是用于上流社會的經典晚宴。也有不少高收入人士在求婚時向愛侶開一瓶水晶香檳以表態度的真誠和感情像水晶般純潔。
水晶香檳外包有一層金黃色的塑料紙。該紙只有在飲用前才好打開。因為水晶瓶是清潔透明的,不像其他香檳瓶子是綠色或棕色,擋不了太陽的紫外線,所以需要另加一層保護膜。水晶香檳的品質由于極端精致,據說如把金黃塑料紙打開放在太陽下15分鐘就會變壞。但該酒放在黑暗的地窖中起碼可放20至30年。
中世紀時期,俄國的沙皇最喜歡飲用香檳,而且亦只對LR的產品情有獨鐘。LR的香檳品質雖佳,但是由于長途跋涉的貨運,傳統的玻璃香檳酒瓶,因為抵受不了瓶內酒液氣體的壓力,經常都會自動爆破,一方面是金錢上的損失,另一方面,也造成危險,碎玻璃常有傷人事件。
LR的主人絞盡腦汁終于想到了一個好方法,就是找到了水晶玻璃廠,為他們度身訂做了一批以水晶玻璃來作材料的酒瓶,由于水晶玻璃比起一般玻璃有抗壓力強的效果,也同樣可抵抗一般的紫外線,做成的酒瓶可以是完全無色透明,此外,瓶底的部分也無須做一個內凹以抗壓力,用來盛酒又極有氣派,結果是沙皇龍顏大悅,這種酒從此成為俄國的宮廷用酒。
后來由于壓力計的發明,可以由人工方法減低瓶內二氧化碳的壓力不令酒瓶被逼爆裂,又因為俄國大革命后沙皇下臺,少了這條財路之后,LR酒就決定將其“平民化”,全部的產品都采用了無色透明的平底玻璃瓶盛載,但依然沿用“水晶”的字樣,與其他的香檳看來不同,故此亦在法國本土及歐洲各國大行其道,有氣派,自然就要賣得稍貴。
香檳(Champagne)是有泡汽酒(SparklingWine)之中最昂貴的,皆因當地的酒農與商會都認為只有在香檳地區出產的有泡汽酒,無論是土地與天氣當然還有葡萄的質素與釀酒師的技術,才可以釀制出無與倫比的有泡汽酒來。
再由于法國慣用的產地命名法,只有在香檳地區出產的有泡汽酒,才有資格稱為“香檳”。確實如此,早期不少國家的同樣制法的酒曾稱為香檳,因而被法國香檳酒商會告上國際海牙法庭,罪行是“侵犯知識產權”,1997年時裁決下來,任何的有泡汽酒都不再是香檳。
之前,已有不少國家早已自行改名,比如西班牙的稱為Cava、德國的Sekt……等,或直接稱SpaklingWine與真正的“香檳”劃清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