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萊姆貝格葡萄酒(Lemberger)有個更好聽的名字,也許它會是華盛頓酒業的耀眼明星。不幸的是,萊姆貝格葡萄酒在美國葡萄酒歷史中卻鮮有出現,受其名字的影響,人們對它并不是很感興趣。
萊姆貝格是一種紅葡萄品種。據說,它據說起源于奧地利或德國地區。1941年華盛頓州立大學(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首次在雅基瑪谷(Yakima Valley)的實驗站進行試種,這也是萊姆貝格葡萄第一次走進美國國土。
被稱為“華盛頓葡萄酒之父”的沃爾特·克羅爾(Walter Clore)是推廣萊姆貝格葡萄酒的先驅者。他發現萊姆貝格品種冬季耐寒,可以在克倫比亞河谷很好地生存。所以他推測,或許萊姆貝格能夠成為華盛頓的特色品種,就像加州的仙粉黛(zinfandel)一樣。現存的一些古老的商業葡萄樹種植于1976年。約翰·威廉向華盛頓州立大學要了一些葡萄樹,在華盛頓紅山的葡萄園進行試種。
不幸的是,消費者常常會因為這款葡萄酒的名字而打消了購買它的念頭,因為它的英文讀音有點像“苦澀的奶酪”的意思。一些莊主嘗試著用它的德國名字(blaufrankisch)進行銷售,不過銷售情況依然很糟糕。
歐納酒莊(Kiona Vineyards& Winery)和釀酒廠繼續支持萊姆貝格葡萄酒的生產,該酒莊種植了17英畝(6公頃)萊姆貝格葡萄樹,每年生產2,500箱萊姆貝格葡萄酒。斯科特·威廉(Scott Williams)是歐納酒廠的首席釀酒師,他每年可以用17畝土地產的葡萄釀出2,500箱的酒。“銷售這種葡萄酒就像滾石上山一樣”,他說道。
來自加州的杰德·斯蒂爾(Jed Steele)為其名下的星光酒莊(Shooting Star)釀造的萊姆貝格紅酒用了一個十分富有想象力的名字“藍法郎”(Blue Franc)。說起來斯蒂爾與萊姆貝格紅酒淵源頗深。早在1960年斯蒂爾還在貢薩格大學深造的時候,他就愛上了萊姆貝格葡萄酒,之后在20世紀90年代他就一直擔任圣密夕酒莊(Ste. Michelle)的顧問。
賈羅德·博伊爾(Jarrod Boyle)負責斯蒂爾酒莊葡萄的種植,1998年,他在馬天堂山(Horse Heaven Hills)的山脊酒莊(Ridge Vineyard)種了9英畝萊姆貝格葡萄。博伊爾在他私人的葡萄酒俱樂部也釀了一些萊姆貝格葡萄酒。出乎意料的是,這些葡萄酒十分受歡迎以至于短時間內就已售罄。
萊姆貝格葡萄在華盛頓的種植面積曾經一度達到了200英畝,現在預計不到80英畝。華盛頓州亞基馬谷(Yakima Valley)的德爾索爾酒莊(Paradisos del Sol)是最近還在新種植萊姆貝格的酒莊,只是量很少。
萊姆貝格葡萄酒是美國釀酒史上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卻因為名字的影響出現在公眾的機會不多,真是令人惋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