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發布《關于2015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對2015年國家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進行公示。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次抽檢7類食品20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8批次。其中,抽檢酒類167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
本次抽檢的酒類主要包括白酒。抽檢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污染物、食品添加劑及品質指標等指標。
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安徽皖情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白瓶(白酒)(生產日期/批號:2015/5/18)氰化物超標;涇縣高升酒廠生產的宣曲酒(生產日期/批號:2015/5/27)、三星宣谷坊酒(生產日期/批號:2015/6/27)氰化物超標;安徽亳州貢酒有限公司生產的亳州大典酒(生產日期/批號:2015/5/20)、亳州貢酒(原10漿)(生產日期/批號:2015/5/11)酒精度不合格;安徽金滿院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百年糟坊酒(生產日期/批號:2014/12/18)、原釀酒(生態原漿)(生產日期/批號:2015/7/18)檢出甜蜜素;安徽玉井坊釀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藍花瓷酒(生產日期/批號:2014/01/01)酒精度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