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釀網 訊 5日晚間,瀘州老窖發布公告稱,已于2014年12月4日收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就與中國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1.5億元儲蓄存款合同糾紛事項,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決定立案受理。
【案情回顧】
瀘州老窖于2013年4月15日與中國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簽訂(湘)農銀協定存款字(開福)第012號《中國農業銀行單位協定存款協議》等四份協議。其后,瀘州老窖根據協議先后分四次以網銀方式匯入公司在農行迎新支行開設的存款賬戶共計2億元。2014年4月23日,第一筆5000萬元存款到期后,瀘州老窖通過一般存款戶轉回了該筆存款及相應利息。2014年9月25日,剩余1.5億元存款到期。次日,瀘州老窖財務人員在轉款時卻被農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賬戶上已無該筆資金,不能按時劃轉。
2014年11月11日晚間,瀘州老窖發布公告稱,就1.5億元銀行存款失蹤一事,已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正立案受理審查中。(文/李輝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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