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行業進入深度調整三年來,行業復蘇至今尚不明朗,這期間網購漸趨成為了消費群體的主流模式。在此網購“浪潮”的推動下,催生了酒仙網、購酒網等酒類電商的迅速崛起;诰W購的風尚以及白酒行業深度調整的大背景,白酒名企為了依托電商這種便捷的銷售模式,面向互聯網消費群體推出了互聯網定制品牌。
諸如瀘州老窖在2014與酒仙網合作推出了“三人炫”, 數據顯示,“三人炫”已經銷售超過300萬瓶,其銷售額超過2億元;而今年5月底,瀘州老窖又與京東合作推出了“京選”,其一上市就獲得了良好的口碑,更于京東618店慶期間以不到3小時就銷售了超過10000瓶的佳績;五糧液也于今年“雙11”期間,首度同電商大佬1919合作推出了425ml的52度水晶瓶,該產品也穩居1919“雙11”銷量第一的寶座等等。
鑒于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白酒企業同酒類電商,已從過去的完全對立轉變為今天的深度合作,而酒企和電商也都同時放低姿態尋找整合的路徑,以便重新構架白酒產業的新規則。
果真如此?
酒企“封殺”電商
其實,白酒企業與酒類電商之間的關系相處的遠沒有這樣的“和諧”,正所謂理想很豐滿,但現實卻很骨感,這在白酒企業多次“封殺”酒類電商中可以初見端倪。
2013年9月,郎酒率先發聲明與酒類電商1919決裂,稱已“終止”合作;2013年11月,茅臺發布網絡渠道聲明,明確其他網絡渠道不承擔產品質量問題;2014年8月,茅臺又發表聲明公告旗下的八大電商平臺,與被認為曾經一度合作的酒仙網、中酒網劃清界線; 2014年11月,茅臺、五糧液、郎酒、劍南春、汾酒等名酒企抱團“封殺”酒類電商平臺“雙十一”低價促銷等等。
今年6月洋河“封殺”1919可謂是白酒企業與酒類電商之間“摩擦”的最大一次事件。5月,洋河在內部發布了“封殺”酒類電商1919的通知,要求旗下經銷商和渠道不得向1919供貨,否則都要“從重處理”。而這封5月發出的內部信在一次代理商與1919的沖突中曝光,沖突中有1919店員受傷。隨后1919對洋河主打產品進行了超低價促銷,并聲稱是“洋河系列史上最低促銷”,以此對“封殺”進行反擊。1919董事長楊陵江對此表示,這次促銷最少降30%以上,促銷是虧錢的,因為是“故意”而為之的。
今年“雙十一”,白酒企業與酒類電商之間的“角斗”態勢似乎較之往年“雙十一”,呈現了更加愈演愈烈之勢。茅臺直接發文鼓勵經銷商和員工去酒仙網、1919等電商平臺購買茅臺產品,公司將以高于其銷售價回收,并鼓勵給兩家電商平臺差評。隨后,郎酒等酒企幾乎在同一時間段發表聲明,明確自己的合作或者非合作的電商渠道。
其實,上述白酒企業不約而同地發出“封殺”指令,其出發點無非是基于維護自身企業的合法權益,換言之,就是為了維護白酒市場的價格體系。而酒類電商自誕生之日起,就手持著“低價銷售”的利器,這就直接“刺痛”了酒企的價格體系“神經”。所以,在物欲橫流利益至上的今天,如果酒類電商不能很好的處理白酒價格,一味地以低價銷售去觸碰白酒價格體系這條“脆弱的敏感神經”,那么白酒企業或許會一直將酒類電商這樣“封殺”下去。如此一來,對于正身處“寒冬”的白酒行業而言,無疑會造成更大的重創,這或許應該值得引起白酒行業人員深思。
酒企自建電商 加入線上“角斗”
酒類電商對于白酒價格體系的“沖擊”,使得白酒企業在這類“價格戰”中失去了一定量的消費者,在沒有自己成熟電商的前提下,想要實現更高的銷量無疑是很難的。鑒于此,如今各大酒企不僅在天貓、京東等平臺開設旗艦店自建電商渠道,且更多開始打造自身商城以及配送體系,希望借此樹立價格標桿保護自身利益,并以此對酒類電商“施壓”,促使白酒價格體系趨于正常化。
2013年末洋河股份就自建平臺,推出“洋河1號”App客戶端布局O2O,如今,已在浙江、廣東和湖南等10余省份上線;五糧液在10月30日關于混改的方案中,就明確提出預計用6.6億元為建設服務型電子商務平臺服務,而其電子商務平臺或將在明年正式上線運營;據可靠消息,茅臺籌劃很久的物聯網云商城也將于今年11月底進入內部測試階段。
其實,酒企自建電商,且又要形成一定的市場競爭力絕非一朝一夕之事。除了其獲得充足的流量之外,還要有品牌效應、評價互動等等諸多的因素在內,這對于剛剛起步的酒企自建電商而言,還是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的。
鑒于此,如今握有據絕對流量、品牌效應和價格優勢的酒類垂直電商,在讓利于消費者獲得充足流量的前提下,能否快速解決與白酒企業之間的“角斗”對立立場就顯得尤為重要。在保證自身與酒企雙方利益的背景下嘗試合作不是不可能。否則,一旦白酒企業自身的電商平臺成熟,且白酒企業握有最高品質的白酒和大量的資本,這勢必會對方興未艾的酒類電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擠壓”,而這對于白酒行業的健康發展也是有一定弊病的。
結語:其實,白酒企業與酒類電商之間的“角斗”,體現的是一個行業傳統渠道,即線下渠道與新生渠道,即線上渠道之間的“博弈”。而對于身處“寒冬”的白酒行業而言,其線上渠道的應運而生就顯得彌足珍貴。無論是酒類電商的迅速崛起,還是酒企自建電商的提上日程或初見成效,這對于白酒行業而言都是莫大的幸事。但是,如果白酒企業與酒類電商,還一如既往的在“封殺”與“反封殺”中“角斗”,受“刺痛”的將不在僅是白酒價格體系,而是將白酒行業推入了另一個“寒冬”。
對于白酒行業而言,如今深度調整的過程,實則就是其變革的過程。而這種變革,其某種意義上,就是其線下渠道和線上渠道和諧共存相互依托的過程。唯有如此再談重新構架白酒產業新規則,方顯得有意義。在這種新常態下,白酒行業唯有抓住“互聯網+”,這種有效流通渠道模式,找準其切入點和著力點,方能催生白酒市場新的活力,從而早日走出“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