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選擇進口食品。為確保進口食品標簽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維護消費者的安全、健康,江蘇泰州檢驗檢疫局對前來備案的進口食品標簽進行了督查。
以今年7月的督查為例,全省共備案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229個,經督查發現,其中有42個不符合相關法規標準和要求,不合格率達18.34%,存在誤導消費者的風險。此次督查發現的42個不合格標簽所涉及的產品均為葡萄酒。典型錯誤有:
1.起泡葡萄酒類型標注不符合標準規定。如“2012喜樂蜜思嘉起泡桃紅葡萄酒”標簽中未標注含糖量,根據GB15037-2006《葡萄酒》規定:“應按含糖量標注產品類型(或含糖量)”,且高泡酒和低泡酒依據含糖量進行分類的方法差異較大,故起泡葡萄酒標注產品類型時,應標明高泡葡萄酒或低泡葡萄酒,并按兩種葡萄酒分類的方法分別確定和標注產品類型,或者直接標注產品的含糖量。
2.產品名稱不能反映產品真實屬性。如“莎拉花園起泡紅葡萄汁”從品名判定應為果汁,但是配料中使用了二氧化碳,不符合GB10789-2007《飲料通則》對于果汁的定義,其分類應為“果汁型碳酸飲料”,且須標注原果汁含量。
3.葡萄酒標簽凈含量標注單位使用錯誤。對于規格大于1升的產品仍然以“ml”為單位進行標注,不符合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的規定。按照標準要求,液體產品應以“升”或者“L”為單位標注凈含量。
針對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泰州局已第一時間通知企業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