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9日宣布即日起對香港輸往內地的葡萄酒全面實施通關征稅便利措施。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2010年簽訂合作安排,為經香港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通關征稅便利措施。目前,便利措施已陸續在深圳、廣州、北京、上海和天津等5個口岸實施。截至今年8月,便利措施框架下進口葡萄酒共計900多萬升,貨值近5億元人民幣。
根據海關總署最新公告,相關便利措施將于2017年11月9日全面推廣至內地海關所有口岸。經香港輸往內地葡萄酒貨物的數據及資料已向香港海關申報備案,并通過香港海關審核的,在向內地申報進口時可以享受通關征稅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