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商丘市工商局對河南省張弓酒業有限公司下發撤銷變更登記通知書,稱“我局決定撤銷2014年6月16日作出的河南省張弓酒業有限公司股東和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請接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繳回我局于2014年6月16日核發的河南省張弓酒業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逾期我局將公告該營業執照正、副本作廢。”這一紙通知書的下達,讓張弓酒業法人代表王雪峰有些摸不著頭腦。接下來的事,讓張弓酒業陷入更大困局。
兩場官司:從股東到股東權益
此次商丘市工商局下發通知,跟孟艷向商丘市工商局提交的股東和法人代表變更申請有關。據悉,2009年,孟艷與河南東方企業資產托管經營有限公司發生股權糾紛一案,在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孟艷為河南省張弓酒業有限公司股東,河南東方企業資產托管經營有限公司擁有的河南省張弓酒業有限公司股權中的74.81%的股份歸孟艷所有。
此后,河南東方企業資產托管經營有限公司不服,上訴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年5月5日,省高院下達終審判決,糾正了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變更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為:河南東方企業資產托管經營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張弓酒業有限公司的74.81%股東權益歸孟艷所有。駁回孟艷的其他訴訟請求。
兩場官司下來,孟艷最終獲得了河南東方企業資產托管經營有限公司持有的張弓酒業74.81%的股權收益。其股東身份的請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
換了“主人”:從公告申明到變更法人代表
張弓酒業沒有想到的是,2014年7月15日,孟艷在河南某報刊登公告,稱:根據2014年6月20日河南省張弓酒業有限公司股東會議,現公告河南省張弓酒業有限公司全部印章(行政、財務、合同章等)作廢,即日起啟用新印章。一個沒有股東身份的人召開股東會議并公告印章作廢,讓張弓酒業的股東們感到費解,隨之,張弓酒業向當地公安局報案。事情過去沒多久,孟艷向商丘市工商局提交股權和法人代表變更申請。該局受理了這一次申請。在張弓酒業提出質疑孟艷提交材料為假公章蓋印,并將寧陵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的證明材料送遞工商局時,遭到該局的拒收。隨后,便有了下達撤銷變更登記通知書一事。
商丘市工商局受理了孟艷提交的股權和法人代表變更,也就是說從股權內部結構上將使得張弓酒業換“主人”。
記者就此事向商丘市工商局企業注冊科張姓科長求證時,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據悉,商丘市檢察院瀆職局已向商丘市工商局發出停發通知。有關該事件的進一步進展,我們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