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民林先生致電東南網莆田新聞熱線:0594-2535366投訴,稱其在文獻便民超市購買啤酒,疑因啤酒內含雜質致腹痛腹瀉。記者了解到,目前,莆田市城廂區食藥監分局已對該批次啤酒進行監督抽樣檢驗。該局表示,待檢測報告出來后,若上述啤酒不符合國家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將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
投訴:
疑因啤酒內含雜質致腹痛腹瀉
林先生稱,10月16日凌晨,他約朋友到家喝酒,隨后在莆田建安路文獻便民超市購買了35瓶啤酒。在飲酒兩個小時后,幾個朋友均出現不同程度的腹痛、腹瀉等癥狀,癥狀均持續了兩天。“當晚,朋友在我家就單純喝酒,沒有吃其他什么菜。所有人在飲酒后都出現腹痛,我們這才注意到,啤酒內有雜質,連瓶蓋都生銹了。”林先生因此懷疑是因啤酒含有雜質而致大家身體不適。
“我自己是癥狀最嚴重的,當天凌晨約四點,腹痛難忍前往莆田市第一醫院就診。”林先生說。林先生的好友周先生稱,在飲酒后,他腹瀉了兩天,“一天腹瀉好幾次,我是到診所買藥吃”。
10月17日下午,記者前往建安路文獻便民超市,看到林先生購買的同批次品牌啤酒仍在貨架上待售。在燈光下,貨架上有數瓶啤酒不同程度地出現星星點點的白色絮狀物。而同在貨架上的其他品牌啤酒,在燈光下觀察,液體卻清澈無暇。
部門:
檢測結果若不合格將立案查處
18日上午,城廂區食藥監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件,前往莆田市城廂區文獻便民連鎖建安店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在該店貨架上發現有待售的生產日期為20160814的同批次涉事品牌啤酒。執法人員現場聯系莆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對該批次品牌啤酒進行監督抽樣檢驗。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同時提取了上述批次品牌啤酒的配送單據,并要求經營者限期向該局提供供貨憑證、商品供應方資質材料、產品出廠檢測報告等相關材料。
莆田市城廂區食藥監分局表示,待檢測報告出來后,若上述啤酒不符合國家相關食品安全標準,該局將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查處。